书籍介绍
中国近代企业沿用传统信用保证习惯,存在保证人责任过重、损失赔偿没有保障、影响一些职员就业、不能有效预防舞弊等弊端。20世纪30年代,是新旧交替、传统与近代信用保证制度交织发展的时期,传统的信用保证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变革传统信用保证制度的呼声深得各行各业认同。新的信用保证制度变革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中国企业直接学习西方信用保险制度的精华,开设信用保险公司以维护信用保证制度;另一方面,探索中国特色的“特种现金保证办法”,以期从根本上改革中国传统信用保证制度。从取径西洋到传统的变革,近代上海银行业信用保证制度变革主要采取特种现金保证制度及发展信用保险等办法。与信用保证制度变革相关的征信、防弊制度设计、专业的信用保证公司及同业公会组织、法学透视等内容也逐一得到诠释。结论照顾我国目前信用保证制度缺陷并给出有益的启示,最后对当前信用保证制度建设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