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本书认为,施特劳斯为我们回归原初自然法论构筑了七个基本的阶梯。第一个阶梯是克服现代历史观念的障碍,重新发现自然法的存在。第二个阶梯就是克服现代科学观念,拒斥机械的宇宙观,批判低级与高级两种实证主义。第三个阶梯就是反思现代自然法论。第四个阶梯,进入了古代自然法论的高度,承认正确的绝对性,但却偏离了自然本性的基础。第五个阶梯,就是要理解前苏格拉底哲人的自然法论的积极与消极意义,批判其对现代自然法论的影响以及同质原则的破坏意义。第六个阶梯,原初自然法论。第七个阶梯,让哲学与律法在不同层面进行对话,从而提示人的双重性在人的灵魂与行为、民族国家与人类制度与行动中的特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