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在司法领域,法官通过对规则的解释在法律的一般抽象与个案的个别具体之间建立起了沟通的桥梁。在这一过程中,法官应严格服从法律还是可以创造性地解释法律,无论在法学理论上还是在裁判实务中,这都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难题。在法治社会,对法官而言,服从法律是其当然职责,因此本书的主旨便在于探讨如何在法律解释权限内,平衡“服从”与“创造”之间的张力。通过对各种法律方法的具体运用,法官在服从法律的基础上,融入创造性精神,发挥其创造力,从而实现一种“有思考的服从”。本书不仅对于法学理论有重要意义,对于司法实践特别是法官审理案件具有重要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