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征税客体直接将纳税人利益和国家利益联系在一起,客体的确定即明确了国家征税权的界限,因此对征税客体的研究涉及宪法、税法和私法。我国最初主要采用制度引入的方式制定所得税法,对征税客体理论缺乏本土化研究,相应法律制度也未与时俱进,其导致的结果就是所得税具体制度背离理论,在制度层面上表现为立法简陋,法律规制之间相互矛盾,尤其是自行申报制度与现有立法模式格格不入,计算方法相互矛盾,纳税人税负分配不公,因此在现实中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的现象十分普遍。针对这种现状,除了强化纳税人纳税意识外,更需要在理论研究和制度完善上进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