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刑法中的传统因果关系论具有显著的理论缺陷:判断目标不正确、判断对象过于狭隘、判断的逻辑也比较含糊。后现代法哲学主张放弃“主客体图式”,评价的目标要从对事实的“真”的认识转移到从事实到文本的关联方面。这提出了共识性刑法理论的要求和合理性诉求。这要求刑法体系在开放中完成程式化转向。在罪责并立的模式下,客观归属是一种涵摄问题的方式,而责任是一种规范的评价内容。现代客观归属判断关注的是危险制造和危险在构成要件的规范保护目的范围内实现两方面的内容。危险制造判断以危险增加原理为根据,危险在规范保护目的范围内的实现重视规范的保护目的理论,根据各种条件介入的方式进行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