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民法史的观察》一书是“‘学而时习之’民事法丛书之四”。本书所谓民法史,不专指民法上已经过往甚至特别久远的历史,而是将古往今来之民法作为一个通观的过程整体,长时段地观察民法发展史上的若干重大话题,其中尤以近代以降民法法典化之历程为重点,以历史发展的眼光探寻民法历史之于当下的可能意义,映照和启迪现今我国之民法典编纂活动。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既离不开对本土民法意涵的阐扬与开掘,也离不开对世界民法发展脉络的把握。本书不仅回顾了自古罗马以降欧陆(大陆法系)民法发展,尤其是其中对于“人”的基本设定的演进脉络(第一至四章),也对我国清末、民初分别实施民法法典化的具体过程进行了全面、详尽的编订(第十、十一章),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法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些关键性质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梳理,包括民法公理(“平等原则”,第三章)、私权地位(第九章)、民法对象(“人身关系”,第四章)、民事主体(自然人兼及法人,第二至四章)、权利能力(兼及行为能力,第四章)、法律行为(第十二章)、民事责任(第六至八章)及至民法上家制(第五章)等。全书视角独特,将历史与当下、源流与分野、通观与具象共冶一炉,是一部内容丰富的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