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乐象”在先秦是一种文化现象,它建立在周代广泛的礼乐实践之中,是“诗乐舞”合一的大型综合艺术形象。“乐象”作为儒家文化语境下的重要概念,在荀子《乐论》的“声乐之象”中初见端倪,而在《乐记》中作为独立的篇名出现。“乐象”既是抽象的,又是具象的,因为它借助乐诗、乐歌、乐舞来表达抽象的礼义与乐义,其政治、社会内涵与艺术形式的表达紧密结合。“乐象”的构成为:富有文化意味的和声、作为乐段的诗歌以及盛大的舞容,“象征性”是“乐象”最根本的属性。“乐象”的功能分为内外两个方面,其一是外在的宗教、政教、道德伦理功能,其二是内在的,即对个人心性的塑造功能、审美功能。“乐象”的价值包括文化价值与美学价值两方面,具有双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