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1937年7月7日日本悍然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七七”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至“八一三”淞沪会战之后,战火不断漫延,南京不时受到日军空袭,国家命运岌岌可危,国民政府被迫迁都重庆。华北、华东、华中各类企业、机关、学校、组织亦随国府西迁而纷纷内移。其中,金融机构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是国家高等机密和重点保护对象,也在国民政府财政部的安排下,汇入大迁移的洪流之中!具体而言,沦陷区内各类金融机构迁移的路线、方向、经过、目标各不相同。抗战爆发之初,平津失陷时期,华北一带的国家银行和商业银行主要是向平津市内租界转移,一部分则往上海方向迁移。淞沪会战期间,华东一带的国家银行一部分向南京、武汉、重庆方向内迁,一部分则向香港转移,一部分迁往上海市租界内继续营业;商业银行则大部分留在上海,小部分迁往重庆和香港;省地方银行除一部分迁移到湖南、广西、云南、贵州、重庆、陕西、甘肃外,大部分则随省政府辗转于省内,与日寇继续周旋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