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综合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11〕22号2011年9月9日)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5
第一条 [破产原因的具体情形] 5
第二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 19
第三条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 28
第四条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 35
第五条 [企业法人解散后债权人提起破产申请] 38
第六条 [债权人申请破产时的举证责任] 43
第七条 [法院对破产申请的审查] 48
第八条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交纳] 52
第九条 [对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的监督] 55
《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的理解与适用&宋晓明 张勇健 刘敏 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13〕 22号2013年9月5日) 6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73
第一条 [债务人财产的认定] 73
第二条 [非债务人财产] 85
第三条 [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 93
第四条 [共有财产] 98
第五条 [执行回转财产] 102
第六条 [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 109
第七条 [对债务人财产原有保全的解除] 118
第八条 [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恢复] 123
第九条 [撤销行为追回的财产] 126
第十条 [程序转入下撤销行为的起算点] 135
第十一条 [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撤销时的返还] 141
第十二条 [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撤销的例外] 146
第十三条 [债权人撤销权] 149
第十四条 [有担保债务个别清偿行为撤销的例外] 154
第十五条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基于执行行为的个别清偿] 157
第十六条 [必要个别清偿的撤销排除] 160
第十七条 [无效行为追回的财产] 169
第十八条 [可撤销行为和无效行为产生的赔偿] 173
第十九条 [对外债权的诉讼时效] 176
第二十条 [追收未缴出资和抽逃出资] 181
第二十一条 [破产受理前基于债务人财产诉讼的审理] 189
第二十二条 [破产受理前基于债务人财产诉讼的执行] 192
第二十三条 [破产受理后基于债务人财产诉讼的受理] 194
第二十四条 [非正常收入的追回] 197
第二十五条 [质物和留置物的取回和变价] 202
第二十六条 [非债务人财产取回权的行使时间] 208
第二十七条 [非债务人财产取回权的异议与诉讼] 217
第二十八条 [非债务人财产取回权行使的对待给付] 221
第二十九条 [需及时变现财产取回权的行使] 225
第三十条 [违法转让构成善意取得时原财产权利人的权利行使] 229
第三十一条 [违法转让未构成善意取得时受让人的权利行使] 237
第三十二条 [占有物毁损、灭失时代偿性取回权的行使] 242
第三十三条 [占有物转让、毁损、灭失时管理人等的责任] 259
第三十四条 [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挑拣履行] 269
第三十五条 [出卖人破产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买卖合同出卖人取回权的行使] 277
第三十六条 [出卖人破产决定解除合同时出卖人追收权利的行使] 285
第三十七条 [买受人破产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买卖合同出卖人取回权的行使] 289
第三十八条 [买受人破产决定解除合同时出卖人破产取回权的行使] 296
第三十九条 [在途标的物取回权的行使] 299
第四十条 [重整期间紧急取回权的行使] 308
第四十一条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 311
第四十二条 [破产抵销的生效] 316
第四十三条 [未到期债务和不同种类品质债务的破产抵销] 326
第四十四条 [破产申请受理前民法抵销的无效] 332
第四十五条 [别除权人债权的抵销] 340
第四十六条 [抵销的禁止] 347
第四十七条 [破产受理后债务人衍生诉讼的管辖] 361
第四十八条 [法律适用] 366
解读《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36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 23号2002年7月30日) 37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394
一、关于管辖 394
第一条 [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 394
第二条 [企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 395
第三条 [企业破产案件管辖问题的特殊规定] 397
二、关于破产申请与受理 398
第四条 [破产能力] 398
第五条 [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供的文件] 399
第六条 [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应当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400
第七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应当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402
第八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人民法院通知债务人核对的情况] 402
第九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而债务人提出异议的处理] 404
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的受理立案] 404
第十一条 [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处理] 406
第十二条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 407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决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程序规定] 408
第十四条 [破产申请的驳回] 410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完成的工作] 411
第十六条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应当提交的资料] 413
第十七条 [法院通知债权人的方式] 414
第十八条 [企业监管组] 415
第十九条 [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诉讼案件的处理] 416
第二十条 [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的处理] 418
三、关于债权申报 420
第二十一条 [债权人的债权申报] 420
第二十二条 [负责登记债权的机关和登记内容] 422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债权的申报] 424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的处理] 426
四、关于破产和解与破产企业整顿 427
第二十五条 [破产和解] 427
第二十六条 [和解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430
第二十七条 [和解终止] 432
第二十八条 [国有企业申请整顿的处理] 434
第二十九条 [企业整顿期间的汇报制度] 436
第三十条 [企业整顿期间对债务人财产的执行] 437
五、关于破产宣告 438
第三十一条 [破产宣告条件] 438
第三十二条 [破产宣告的情形和程序要求] 440
第三十三条 [破产宣告对债务人财产的效力] 441
第三十四条 [破产宣告后破产企业账户的移交] 443
第三十五条 [破产宣告公告] 444
第三十六条 [破产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中被采取保全措施的处理] 445
第三十七条 [破产宣告后留守人员的指定] 446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破产宣告的申诉权] 447
六、关于债权人会议 450
第三十九条 [债权人会议组成与主席指定以及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后果] 450
第四十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453
第四十一条 [法院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程序性规定] 454
第四十二条 [债权人会议的内容] 457
第四十三条 [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异议权] 459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财产分配方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时的处理] 460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的委托代理权] 462
第四十六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再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程序] 463
七、关于清算组 464
第四十七条 [清算组的成立时间] 464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人员的构成] 465
第四十九条 [中介机构] 469
第五十条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 470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清算组的监督] 479
第五十二条 [债权人对清算组的监督] 481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对破产财产的处理] 482
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的保护和处理] 484
八、关于破产债权 485
第五十五条 [破产债权的范围] 485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补偿金请求权的清偿顺序] 489
第五十七条 [非正式职工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 490
第五十八条 [职工集资款的清偿] 492
第五十九条 [联营企业债务] 493
第六十条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 494
第六十一条 [非破产债权的范围] 497
第六十二条 [无偿划拨资金的性质] 499
第六十三条 [申报债权的确认程序] 500
九、关于破产财产 501
第六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范围] 501
第六十五条 [共有的破产财产的分割] 503
第六十六条 [开办人补足注册资金的责任] 505
第六十七条 [债务人未支付的对价财产的性质] 507
第六十八条 [民事执行中未执行完毕的财产的性质] 509
第六十九条 [依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的性质] 511
第七十条 [债务人未到期债权的性质] 512
第七十一条 [非破产财产的范围] 514
第七十二条 [典型取回权、代偿性取回权和特别取回权] 518
十、关于破产财产的收回、处理、变现 520
第七十三条 [清算组对属于破产企业财产的债权和财产权的清收方法] 520
第七十四条 [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诉讼时效] 522
第七十五条 [债权追收] 523
第七十六条 [分支机构和全资机构财产的清理] 524
第七十七条 [投资权益的追收] 524
第七十八条 [对外投资形式的股权及收益的追收] 525
第七十九条 [破产申请的另行提出] 526
第八十条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527
第八十一条 [破产企业职工住房的处理] 528
第八十二条 [公益福利性设施的处理] 530
第八十三条 [破产财产评估] 531
第八十四条 [破产财产评估的例外] 532
第八十五条 [破产财产的变现方式] 533
第八十六条 [破产财产中成套设备的处理] 535
第八十七条 [破产财产中限制流通物的处理] 535
十一、关于破产费用 536
第八十八条 [破产费用的构成] 536
第八十九条 [预收案件受理费及破产宣告前破产费用支出负担] 541
第九十条 [职工援助] 543
第九十一条 [破产费用的支付] 544
十二、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 544
第九十二条 [破产财产分配] 544
第九十三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内容] 546
第九十四条 [债权分配] 548
第九十五条 [债权人未领取分配财产下的提存和追加分配] 549
十三、关于破产终结 551
第九十六条 [破产程序的终结] 551
第九十七条 [破产终结后的企业注销和善后事宜] 552
第九十八条 [追加分配] 553
第九十九条 [破产企业资料的保存] 555
十四、其他 556
第一百条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556
第一百零一条 [民事赔偿责任] 557
第一百零二条 [破产企业巨额财产下落不明的处理] 558
第一百零三条 [破产企业责任人员的资格限制和任职限制] 558
第一百零四条 [审判监督] 559
第一百零五条 [国家计划调整的国有企业破产案件的法律适用] 561
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适用] 563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曹士兵 56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法〔2018〕 53号2018年3月4日) 574
破产管理人与重整制度的探索与完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理解与适用(上)&贺小荣 王富博 杜军 584
破产清算、关联企业破产以及执行与破产衔接的规范与完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理解与适用(下)&贺小荣 葛洪涛 郁琳 598
管理人制度完善的路径与思考——《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解读(一)&杜军 613
破产重整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解读(二)&王富博 617
破产清算程序的制度价值与规范完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解读(三)&郁琳 621
关联企业破产制度的规范与完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解读(四)&郁琳 625
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的困难与应对——《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解读(五)&葛洪涛 6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7〕 10号2007年4月25日) 6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636
第一条 [清算程序向重整或和解程序的转化] 636
第二条 [合同的解除] 641
第三条 [管理人的指定] 643
第四条 [抵销权的行使] 644
第五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647
第六条 [债权利息的确认] 654
第七条 [债权的申报] 656
第八条 [债权的补充申报] 658
第九条 [债权人异议的处理] 661
第十条 [职工债权异议的处理] 663
第十一条 [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表决权] 664
第十二条 [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异议处理] 665
第十三条 [裁定的异议程序] 667
第十四条 [职工权益的实现] 672
第十五条 [高管人员工资的调整] 674
第十六条 [司法解释的适用] 676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宋晓明 张勇健 刘敏 67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十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 36号2009年6月12日) 685
《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刘敏 691
第二部分 申请和受理 705
最高人民法院给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法民二〔2002〕第27号2002年7月16日) 705
解读《给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姜伟 7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法释〔2008〕 10号2008年8月7日) 709
《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理解与适用&宋晓明 张勇健 刘敏 7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企业破产申请问题的通知(法〔2009〕 389号2009年12月3日) 716
解读《关于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企业破产申请问题的通知》&杨征宇 7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12〕 9号2012年6月26日) 719
《关于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孙佑海 吴兆祥 陈龙业 720
第三部分 管理人 7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释〔2007〕 8号2007年4月12日) 7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736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736
第一条 [管理人名册] 736
第二条 [编制法院] 747
第三条 [申请资格] 749
第四条 [审定法院] 751
第五条 [编制在册公告] 752
第六条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材料] 754
第七条 [破产清算事务所的申报材料] 755
第八条 [个人的申报材料] 757
第九条 [管理人的消极条件] 759
第十条 [名册审定机构] 762
第十一条 [管理人名册的公示] 764
第十二条 [管理人名册的审定及公布备案] 766
第十三条 [管理人名册分批确定名单] 767
第十四条 [管理人名册的调整] 768
二、管理人的指定 769
第十五条 [指定法院及指定原则] 769
第十六条 [社会中介机构为管理人适用的案件] 771
第十七条 [个人为管理人适用的案件] 773
第十八条 [清算组为管理人适用的案件] 775
第十九条 [清算组的组成] 779
第二十条 [随机方式指定管理人] 782
第二十一条 [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 785
第二十二条 [接受推荐方式指定管理人] 788
第二十三条 [机构的利害关系] 791
第二十四条 [个人的利害关系] 796
第二十五条 [利害关系的处理] 799
第二十六条 [不宜指定的其他情形] 801
第二十七条 [指定管理人的法律文书] 804
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的拒绝] 805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的身份] 807
第三十条 [指定的监督] 810
三、管理人的更换 812
第三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的异议] 812
第三十二条 [更换管理人申请的审查与处理] 815
第三十三条 [机构管理人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形] 819
第三十四条 [个人管理人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形] 824
第三十五条 [管理人辞职的理由] 827
第三十六条 [管理人辞职的许可] 828
第三十七条 [管理人移交工作] 829
第三十八条 [更换管理人的告知] 832
第三十九条 [处罚] 833
第四十条 [复议及其处理] 838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高民尚 84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法释〔2007〕 9号2007年4月12日) 8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854
第一条 [确定报酬法院] 854
第二条 [确定报酬方法及标准] 858
第三条 [收取时间] 865
第四条 [报酬方案的形成一] 867
第五条 [报酬方案的形成二] 869
第六条 [当事人知情权] 871
第七条 [当事人协商] 873
第八条 [报酬方案的调整] 875
第九条 [确定及调整报酬因素] 877
第十条 [管理人报酬方案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解协议草案、重整计划草案的关系] 880
第十一条 [报酬收取] 884
第十二条 [报酬支付] 887
第十三条 [担保物管理的报酬] 891
第十四条 [禁止重复报酬] 894
第十五条 [清算组报酬问题] 898
第十六条 [管理人变更情形] 899
第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异议权] 901
第十八条 [异议审理程序] 903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杨征宇 905
第四部分 重整 911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12〕261号2012年10月29日) 911
《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理解与适用&宋晓明 张勇健 赵柯 916
第五部分 破产清算 9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法释〔2003〕 6号2003年4月16日) 925
解读《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刘贵祥 9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法释〔2010〕20号2010年12月29日) 931
《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孙佑海 吴兆祥 孙茜 9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法释〔2012〕 16号2012年12月11日) 937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刘敏 938
第六部分 其他 9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的裁定的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1997〕 2号1997年7月31日) 943
解读《关于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的裁定的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汪治平 9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蓬莱京鲁通讯视像设备厂破产还债案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2001〕民立他字第49号2003年2月25日) 947
解读《关于蓬莱京鲁通讯视像设备厂破产还债案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肖宝英 948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法院执行案与湖南省株洲市中院破产案发生冲突请求我院协调的答复函(〔2006〕执协字第14-1号2006年8月28日) 951
解读《关于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法院执行案与湖南省株洲市中院破产案发生冲突请求我院协调的答复函》&董志强 952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执行回转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破产案件中能否得到优先受偿保护的请示的答复(〔2005〕执他字第27号2006年12月14日) 958
解读《关于执行回转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破产案件中能否得到优先受偿保护的请示的答复》&黄金龙 959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破产和解后以破产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能否继续执行的请示答复(节录)(法(执)明传〔2007〕 10号2007年3月9日) 961
解读《关于破产和解后以破产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能否继续执行的请示答复(节录)》&黄金龙 96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诉人宁波金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取回权纠纷一案的请示的答复(〔2009〕民二他字第24号2009年10月19日) 965
证券公司违规挪用客户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时客户能否主张取回——解读《关于上诉人宁波金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取回权纠纷一案的请示的答复》&赵柯 96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日前佣金收入及富余外币结算备付金归属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11〕民二他字第9号2011年6月23日) 972
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时,处置日前的佣金收入及富余外币结算备付金如何归属——解读《关于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日前佣金收入及富余外币结算备付金归属问题的请示的答复》&赵柯 973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 2号2017年1月20日) 979
《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理解与适用&王富博 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