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综合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1999〕 19号1999年12月19日) 3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理解与适用》&曹守晔等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 5号2009年4月24日) 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31
引言部分[宗旨、根据和范围] 31
一、合同的订立 32
第一条 [合同必备条款] 32
第二条 [合同“其他形式”] 36
第三条 [悬赏广告] 52
第四条 [认定合同签订地] 62
第五条 [合同特殊签章方式] 64
第六条 [合理的方式] 69
第七条 [交易习惯] 75
第八条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殊形态] 79
二、合同的效力 86
第九条 [相对人可申请撤销格式条款情况] 86
第十条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违反其合理提示说明义务时的法律后果] 96
第十一条 [效力待定合同中追认的生效时间及合同生效时间] 97
第十二条 [被代理人以行为追认无权代理合同] 102
第十三条 [因表见代理成立而承担合同责任的被代理人损害赔偿请求权] 104
第十四条 [导致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 111
第十五条 [多重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违约责任请求权] 118
三、合同的履行 128
第十六条 [涉他合同中第三人的民事诉讼主体地位] 128
第十七条 [代位诉讼中所涉及的被告是境外当事人的,管辖的确定] 134
第十八条 [无偿行为的三种特殊情形] 135
第十九条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中有偿行为类型的目的性扩张解释以及相关判断基准] 145
第二十条 [债的清偿抵充顺序] 152
第二十一条 [抵充顺序] 157
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60
第二十二条 [违反后合同义务责任的承担] 160
第二十三条 [不得抵销的适用条件的补充] 164
第二十四条 [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的异议期间及其法律后果] 170
第二十五条 [提存的成立时间和提存的法律效果] 173
第二十六条 [合同履行中有关情势变更] 179
五、违约责任 193
第二十七条 [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方式] 193
第二十八条 [增加较低违约金] 195
第二十九条 [减少过高的违约金] 199
六、附则 203
第三十条 [本司法解释时间效力] 203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曹守晔 205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理解与适用的请示的答复(法研〔2013〕 79号2013年6月4日) 214
《〈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理解与适用的请示的答复〉的理解与适用》&陈龙业 215
第二部分 买卖合同 2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 8号2012年5月10日) 2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233
导言 [背景·内容·依据] 233
第一编 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241
第一条 [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与认定] 241
第二条 [预约效力·违约救济] 254
第三条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 271
第四条 [电子交易合同成立及效力] 289
第二编 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304
第五条 [电子信息产品的交付] 304
第六条 [多交标的物之保管] 315
第七条 [有关单证和资料的范围] 322
第八条 [发票的证明力] 335
第九条 [普通动产·多重买卖的履行顺序] 351
第十条 [特殊动产·多重买卖的履行顺序] 367
第三编 标的物风险负担 378
第十一条 [标的物需要运输] 378
第十二条 [特定地点风险转移规则] 416
第十三条 [路货买卖出卖人隐瞒风险事实之风险负担] 436
第十四条 [未经特定的标的物风险负担] 444
第四编 标的物检验 453
第十五条 [标的物数量和外观瑕疵检验] 453
第十六条 [向第三人履行情形之检验标准] 479
第十七条 [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 495
第十八条 [检验期间或质量保证期间过短] 506
第十九条 [瑕疵异议之效果] 515
第二十条 [异议期间经过后之法律效果] 524
第五编 违约责任 534
第二十一条 [质量保证金] 534
第二十二条 [修理费用之负担] 544
第二十三条 [减价责任] 551
第二十四条 [逾期付款违约金] 560
第二十五条 [违反从给付义务的合同解除] 578
第二十六条 [违约解除与违约金条款] 587
第二十七条 [调整违约金的释明权] 604
第二十八条 [定金和赔偿损失之并用] 613
第二十九条 [可得利益损失之赔偿] 620
第三十条 [混合过错规则] 637
第三十一条 [损益相抵规则] 644
第三十二条[瑕疵担保责任减免特约之效力] 655
第三十三条[物的瑕疵担保违约责任] 663
第六编 所有权保留 681
第三十四条[所有权保留的适用范围] 681
第三十五条[出卖人取回权] 694
第三十六条[取回权的限制] 709
第三十七条[已取回标的物之再出卖] 717
第七编 特种买卖 728
第三十八条[分期付款的界定及无效特约] 728
第三十九条[解约扣款的规制] 741
第四十条[样品质量与文字说明不一致的处理] 748
第四十一条[同意购买的推定] 760
第四十二条[试用买卖之排除] 772
第四十三条[试用买卖使用费] 783
第八编 其他问题 789
第四十四条[抗辩与反诉] 789
第四十五条[权利转让等有偿合同之参照适用] 810
第四十六条[本解释效力和溯及力] 831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宋晓明 张勇健 王闯 843
第三部分 保证合同 8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法释〔2000〕 44号2000年12月8日)〕 8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保证合同部分)&李国光 金剑峰 曹士兵 878
一、关于总则部分的解释 878
第一条 [担保方式所适用的经济活动范围] 878
第二条 [反担保人和反担保方式] 879
第三条 [违法担保及其处理] 881
第四条 [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的处理] 885
第五条 [禁止流通和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处理] 888
第六条 [对外担保无效情形] 889
第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后当事人承担责任份额] 892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当事人承担责任份额] 895
第九条 [担保公司合同无效的追偿及诉讼] 898
第十条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900
第十一条 [签订担保合同的代表人责任] 902
第十二条 [担保期间在物权存续上的影响和担保物权存续期间] 904
二、关于保证部分的解释 908
第十三条 [保证责任形式转换问题] 908
第十四条 [保证人清偿能力] 910
第十五条 [“其他组织”的范围] 913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担任保证人] 916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担任保证人] 917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职能部门担任保证人] 920
第十九条 [共同保证人对外没有约定各自保证份额时的认定与处理] 921
第二十条 [连带共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履行顺序及一保证人履行责任后的分担] 923
第二十一条 [按份共同保证中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 925
第二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形式] 926
第二十三条 [最高额保证人保证责任] 928
第二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时可以免责] 930
第二十五条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 932
第二十六条 [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责任承担] 933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对债务人注册资金担保时的责任承担] 935
第二十八条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的对保证责任] 937
第二十九条 [主债权的转让与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之间关系] 938
第三十条 [主合同内容变化对保证责任影响] 939
第三十一条 [保证期间性质] 941
第三十二条 [推定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两种情况] 944
第三十三条 [保证期间的起算点的确定] 946
第三十四条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起算点] 947
第三十五条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提供担保的处理] 949
第三十六条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与主合同诉讼时效关系] 950
第三十七条 [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的确定] 952
第三十八条 [同一债权上人的保证和物的担保并存时的处理] 954
第三十九条 [新贷还旧贷时保证责任的承担] 957
第四十条 [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手段取得保证,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 960
第四十一条 [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时的处理] 962
第四十二条 [保证人追偿权实现程序] 963
第四十三条 [保证人追偿权范围] 965
第四十四条 [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如何保障自己债权实现] 966
第四十五条 [由于债权人的过错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时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968
第四十六条 [共同保证人申报破产债权] 969
七、关于其他问题的解释 970
第一百二十三条 [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其他担保人可以减免担保责任] 970
第一百二十四条 [分支机构对外保证涉及诉讼时当事人地位] 971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人的诉讼地位以及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 973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连带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 975
第一百二十七条 [债务人起诉而债权人反诉的案件中保证人诉讼地位] 976
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和有多个担保人的情况下债务人与担保人的诉讼地位] 977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主从合同发生纠纷管辖的确定] 979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执行担保人财产所作的限制] 981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不能清偿] 982
第一百三十二条 [诉讼和执行中的担保] 983
第一百三十三条 [司法解释适用] 985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不再适用的担保法司法解释] 987
《担保法司法解释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曹士兵 金剑锋 988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法发〔1994〕 8号1994年4月15日) 1008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用》&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10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法院错判导致债权利息损失扩大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 24号2000年8月8日) 1041
《〈关于因法院错判导致债权利息损失扩大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理解与适用》&汪治平 104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 37号2002年11月23日) 1045
《〈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吴兆祥 10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 38号2002年11月23日) 1051
《〈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与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吴兆祥 10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法释〔2004〕 4号2004年4月14日) 1057
《〈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吴兆祥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