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综合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的通知(法〔2016〕 399号2016年11月21日) 3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理解与适用》&杜万华 12
第一章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理 13
第一节 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13
第1条 [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不宜直接抚养子女] 13
第2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17
第3条 [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探望权的行使] 25
第二节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问题 27
第4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单,离婚时的分割] 27
第5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获得的保险金的分割] 30
第二章 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34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34
第6条 [被侵权人死亡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认定] 34
第7条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38
第8条 [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41
第二节 社会保险与侵权责任的关系问题 45
第9条 [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可获双重赔偿] 45
第10条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工伤,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后向第三人追偿的范围] 48
第三节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问题 50
第11条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患方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50
第12条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病历资料的质证与认证] 51
第三章 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理 53
第一节 合同效力问题 53
第13条 [未达到“开发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规定的转让合同效力认定] 53
第14条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地产的合同效力认定] 55
第二节 一房数卖的合同履行问题 57
第15条 [“一房数卖”合同履行中权利保护顺位的确定] 57
第三节 以房抵债问题 61
第16条 [严格区分合法“以房抵债”行为与非法行为] 61
第17条 [以房抵债协议标的房屋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一方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处理] 63
第四节 违约责任问题 65
第18条 [逾期办证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点和损失数额的确定] 65
第四章 物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67
第一节 农村房屋买卖问题 67
第19条 [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转让的效力] 67
第20条 [涉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民事合同中对外销售利润分配条款的效力认定] 77
第二节 违法建筑相关纠纷的处理问题 80
第21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 80
第22条 [违法建筑倒塌或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损的责任承担] 84
第三节 因土地承包、征收、征用引发争议的处理问题 86
第23条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中主体资格的认定] 86
第四节 诉讼时效问题 89
第24条 [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89
第25条 [遗产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的,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财产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98
第五章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审理 106
第一节 案件受理问题 106
第26条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受理] 106
第二节 仲裁时效问题 108
第27条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108
第三节 竞业限制问题 110
第28条 [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 110
第四节 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112
第29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使用“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的合法性判定] 112
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115
第一节 合同效力问题 115
第30条 [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认定] 115
第二节 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120
第31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的认定] 120
第三节 承包人停(窝)工损失的赔偿问题 125
第32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停(窝)工损失的赔偿问题] 125
第四节 不履行协作义务的责任问题 129
第33条 [当事人不履行协作义务的责任问题] 129
第34条 [当事人不履行配合工程档案备案、开具支票等协作义务如何承担责任] 130
第七章 民事审判程序 135
第一节 鉴定问题 135
第35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存在异议时的救济方式及应符合的条件] 135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资格问题 139
第36条 [以当事人的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认定] 139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 1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2001年12月25日) 145
《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149
第一条 [“家庭暴力”的解释和规定] 152
第二条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 157
第三条 [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处理] 161
第四条 [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效力] 162
第五条 [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效力认定] 167
第六条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的继承权问题] 168
第七条 [申请婚姻无效主体的范围] 169
第八条 [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消失的情况处理] 173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适用程序问题] 175
第十条 [《婚姻法》第十一条“胁迫”的解释] 177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请求撤销婚姻案件应适用的程序] 181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年”期限的性质问题] 182
第十三条 [对《婚姻法》第十二条自始无效的理解] 184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结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案件后应做的工作] 188
第十五条 [如何处理无效或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问题] 189
第十六条 [处理由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问题时对合法配偶财产权利的保护] 191
第十七条 [婚姻法中“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含义] 193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所称第三人知道该夫妻财产约定时由谁负举证责任] 196
第十九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充公”] 197
第二十条 [婚姻法“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条款的含义] 199
第二十一条 [关于“抚养费”具体内容的规定] 201
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离婚法定条件的,不得以当事人有过错为由而判决不准离婚] 202
第二十三条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 206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单独就探望权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9
第二十五条 [探望权的中止行使及恢复行使的程序、形式等问题] 211
第二十六条 [哪些人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行使问题] 213
第二十七条 [如何认定“生活困难”以及对帮助形式的规定] 214
第二十八条 [“损害赔偿”内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依据] 220
第二十九条 [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主体以及提出损害赔偿责任请求的条件] 221
第三十条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的告知义务及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条件] 223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的诉讼时效] 225
第三十二条 [对探望权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的具体内容] 227
第二十三条 [婚姻法修改后及本解释出台后的适用问题] 228
第二十四条 [本解释的适用] 230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刘银春 2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 19号2003年12月25日) 263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68
第一条 [同居关系的处理] 268
第二条 [无效婚姻的处理] 279
第三条 [离婚案件中,发现婚姻关系无效的处理] 288
第四条 [无效婚姻案件裁判文书的制作] 293
第五条 [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后,人民法院对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案件的受理] 296
第六条 [婚姻无效案件中当事人的列法] 302
第七条 [离婚案件和无效婚姻宣告案件的审理顺序] 307
第八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争议的受理] 311
第九条 [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受理与审理] 315
第十条 [彩礼返还的条件] 321
第十一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范围] 334
第十二条 [对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中“知识产权的收益”的解释] 345
第十三条 [关于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的归属] 348
第十四条 [军人所得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费用的归属及计算方法] 349
第十五条 [投资性财产的分割] 352
第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分割] 357
第十七条 [涉及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份额的分割原则] 367
第十八条 [独资企业财产分割] 375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382
第二十条 [离婚案件中,对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价值及归属的处理原则] 390
第二十一条 [对离婚时当事人尚未取得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的处理原则] 396
第二十二条 [对当事人婚前、婚后接受的父母赠与的认定] 401
第二十三条 [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 409
第二十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的处理] 416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的解除与夫妻连带清偿责任] 425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连带清偿责任] 432
第二十七条 [登记离婚后损害赔偿诉请的提起] 436
第二十八条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措施] 443
第二十九条 [本解释的适用] 445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刘银春 4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法释〔2017〕 6号2017年2月20日) 465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46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7〕 48号2017年2月28日) 47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 18号2011年8月9日) 472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475
第一条 [结婚登记瑕疵的处理] 475
第二条 [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处理] 487
第三条 [不解除婚姻关系情形下能否主张子女抚养费] 499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13
第五条 [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处理] 525
第六条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的处理] 539
第七条 [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认定] 552
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特殊情形] 566
第九条 [生育权纠纷] 580
第十条 [离婚时一方婚前贷款所购不动产的处理] 595
第十一条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处理] 605
第十二条 [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的处理] 620
第十三条 [对养老保险金的处理] 632
第十四条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644
第十五条 [离婚时对尚未分割遗产的处理] 656
第十六条 [夫妻间借款的处理] 660
第十七条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认定] 672
第十八条 [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688
第十九条 [本解释的适用] 703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杜万华 程新文 吴晓芳 7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 2号2018年1月17日) 725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程新文 刘敏 方芳 沈丹丹 726
第三部分 继承 741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民)发〔1985〕 22号1985年9月11日) 741
《解读〈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俞宏雷 74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问题的答复(2011年12月6日) 759
《〈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问题的答复〉的解读》&陈龙业 76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美琼、熊伟浩、熊萍与张凤霞、张旭、张林录、冯树义执行遗嘱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2002〕民一他字第14号2003年1月29日) 764
《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向美琼、熊伟浩、熊萍与张凤霞、张旭、张林录、冯树义执行遗嘱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答复》&韩玫 76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2005年3月22日) 770
《〈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的解读》&程新文 771
第四部分 反家庭暴力 78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法释〔2016〕15号2016年7月1日) 787
《〈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程新文 韩玫 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