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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典型行政案件统一理解与适用PDF电子书下载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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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出版社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9

ISBN

9787521600148

标注页数

637 页

PDF页数

691 页

图书目录

第一部分 受案范围 1

专题一 1

人民政府不履行层级监督职责的行为,一般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石某等诉江苏省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43号 1

专题二 5

行政机关基于上下级监督关系而形成的内部监督管理行为,一般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邵某华诉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129号 5

专题三 8

行政机关根据法院执行裁定作出的、未设定相对人新的权利义务的告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蔡某凤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执行通知及强拆行为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90号 8

专题四 12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并实际履行后发生的拆除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行为——周某有诉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房屋行政强制案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2708号 12

专题五 15

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唐某鑫诉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5号 15

专题六 18

有关解决历史遗留的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诉求,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收案范围——王某鸣等14人诉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市信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行政行为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4776号 18

专题七 23

行政相对人针对信访答复意见提起的不履行职责等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翁某华诉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682号 23

专题八 26

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一般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沈某华诉江苏省公安厅行政撤销及履行法定职责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4409号 26

专题九 30

行政机关自主或者依其他机关请求,就其职权范围内特定事项作出的具有独立意思表示的行政确认行为,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但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仅系对已存在文件的摘录或事实行为的客观描述,未设定行政相对人新的权利义务的除外——黄某星诉江苏省财政厅不予履行复议职责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28号 30

专题十 35

行政机关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可以认为属于行政协议——香港斯托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等招商引资协议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再99号 35

专题十一 46

行政机关根据“裁执分离”原则依据经生效裁决认可其合法性的行政决定所实施的执行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林某洪诉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案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2940号 46

专题十二 49

当事人在一个案件中同时对多个行政行为提出诉讼属于诉讼请求不明确——於某坤诉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及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征拆行为案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352号 49

专题十三 52

土地储备中心在2011年1月21日之前作为拆迁人直接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一般不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葛某林诉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房屋拆除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3058号 52

第二部分 原告资格 57

专题十四 5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行为不具有公法上利害关系的,通常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刘某明诉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69号 57

专题十五 64

城乡规划部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通常不直接设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关环境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环境权受侵犯为由,就城乡规划部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起行政诉讼的,一般认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关某春等193人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行政复议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4361号 64

专题十六 6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撤村建居等行为不服的,可以以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或者以超过适当比例的村民共同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阮某洪、俞某新等诉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行政批复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25号 69

专题十七 73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是当事人所在社区的居民或者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徐某纲诉南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4774号 73

专题十八 78

起诉人起诉请求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但既未证明系房屋所有权人或者用益物权人,也未证明有具体屋内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汪某诉被申请人万年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强制案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3667号 78

专题十九 81

对于行政机关的举报处理行为,举报人原告资格的有无,取决于行政机关对举报事项作出处理所依据的行政法律规范是否赋予了举报人此种主观权利——杨某柱诉江苏省物价局物价行政检查行为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案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4816号 81

专题二十 86

一般租赁关系的承租人,不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生装饰装修、停产停业等损失的,原则上不具备被征收人法律地位——高某庭诉海宁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征收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8664号 86

第三部分 被告资格 89

专题二十一 89

行政机关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王某南诉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37号 89

专题二十二 94

政府法制部门通常不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不对外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当事人对政府法制部门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宜以法制部门所在人民政府为被告——叶某来、胡某根诉浙江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4870号 94

专题二十三 98

房屋所有权人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无法确定强制拆除主体且无行政机关主动承担责任的,当事人以市、县、乡级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立案——上海马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再102号 98

专题二十四 103

人民法院针对起诉错列被告情形在立案之后可视情况裁定驳回起诉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杭州倪氏鹿业有限公司诉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浙江省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3095号 103

专题二十五 105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征收办,其具有征收主体资格——伍某娣等5人诉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375号 105

第四部分 起诉期限 114

专题二十六 114

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依法属于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审查的范围——张某力诉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5410号 114

专题二十七 118

再审申请人针对2015年5月1日之前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提起诉讼,亦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分别确定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选择适用诉讼时效或起诉期限的规定——石某诉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履行房屋拆迁协议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3018号 118

专题二十八 122

因人民法院管辖权调整,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但不存在怠于行使诉权情形的,属于有正当理由——王某春诉长乐市人民政府行政强制违法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再98号 122

第五部分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 127

专题二十九 127

对于明显由信访事项引发、明显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等类似决定的,依法也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韩某舟等10人诉江苏省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236号 127

专题三十 131

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周某华诉海安县人民政府、南通市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及复行决定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2620号 131

专题三十一 135

对复议机关程序性驳回复议申请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不是共同被告,当事人不能同时起诉复议行为和原行政行为——张某功诉南通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房屋行政补偿及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4311号 135

专题三十二 139

信访工作机构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孙某军诉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255号 139

专题三十三 143

以举报下级行政机关违法等形式要求上级行政机关履行执法检查、督促履职等内部层级监督职责的,通常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无锡梦巴黎家具城诉江苏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6447号 143

专题三十四 147

行政复议申请人错列被申请人经复议机关释明并补正材料后,仍不能明确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毛某华、上海沉毅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诉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41号 147

专题三十五 151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既不能明确赔偿项目的构成,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相应的具体损害后果和赔偿范围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张某尧、吴某先诉浦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7979号 151

专题三十六 156

行政机关不直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内部批准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格兰德仓储(上海)有限公司诉上海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370号 156

专题三十七 159

行政复议申请人若对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不服,应向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行,而非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许某泉诉如东县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9201号 159

专题三十八 163

针对原行政行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后又申请行政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非该行政行为属于法定复议前置情形——汤某阳诉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2732号 163

专题三十九 167

行政行为已被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违法,且赔偿义务机关已经作出赔偿决定的,当事人的拆迁安置补偿权益应依法转化为通过行政赔偿程序寻求救济——何某文诉南平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2674号 167

专题四十 171

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更正登记程序、行政复议程序或者权属争议处理程序具有建议权和决定权,人民法院对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结合争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所作出的程序选择决定,应当予以尊重——方某通等12人诉衢州市人民政府等林业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8649号 171

专题四十一 181

复议机关有关复议申请“明显”不成立的告知行为,一般不具有可诉性;人民法院对已经认定为滥用诉权的起诉,可以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造成诉讼对方直接损失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陈某东诉浙江省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6453号 181

第六部分 审理与裁判 194

专题四十二 194

复议机关行使撤销权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并应当充分说明理由——郴州饭垄堆矿业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再6号 194

专题四十三 216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作出环境评价许可,利害关系人应当依法维护环境权益——常州德科化学有限公司诉江苏省环保厅等环境评价许可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4795号 216

专题四十四 232

成立于2015年5月1日之前的《特许经营合同》,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有效,合同一方已经通过仲裁裁决解决合同争议、另一方又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大益置业建筑有限公司诉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行政协议及赔偿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2208号 232

专题四十五 242

民间借贷行为一般具有人身和社会属性,特殊情形下也具有一定资本属性,对民间借贷行为征缴税款,宜坚持税收公平原则并保持谦抑——陈某伟诉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莆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209号 242

专题四十六 261

上诉人在庭审中拒绝服从法庭安排和指挥,拒不参加庭审活动的,视为主动放弃上诉权,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按撤诉处理——滕某琴诉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行政协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45号 261

专题四十七 265

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一般以该行政行为作出时的证据、事实和法律作为评价标准——陈某晓、张某斌诉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21号 265

专题四十八 269

前诉所列争议焦点经过当事人充分辩论后,前诉裁判对该争议焦点所作的实质性判断依法具有既判力——王某学诉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房屋面积认定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244号 269

专题四十九 273

不动产物权的转移变更登记一般应由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福建省绿水青山林业有限公司诉建瓯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8484号 273

专题五十 277

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行政机关委托就特定事项签订行政协议——宁都县梅川供水有限公司诉宁都县人民政府、宁都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履行行政征收补偿职责案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8090号 277

专题五十一 283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会议纪要》具有法定效力,经会议纪要议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即转化为该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福建省长乐市坤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再205号 283

专题五十二 293

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登记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应相应一并变更——毛某萍诉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纠纷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2625号 293

专题五十三 300

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采矿企业实施关停,应当给予行政相对人公平合理补偿,并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林某辰诉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283号 300

专题五十四 305

非国家一级公益林依法可以设立采矿权,林地征用占用许可不是采矿权出让许可的前置条件——浙江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诉三门县国土资源局行政纠纷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监17号 305

专题五十五 312

当事人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必须具有提出该申请的实体法上的请求权,且该行政机关具备该法定职责——陈某华诉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定职责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3号 312

专题五十六 317

申请购买人隐瞒家庭成员实际住房情况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有权部门可以依法撤销其已经取得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许可;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功能无须延续的,人民法院不宜认定撤销决定违反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兰某、潘某诉浙江省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撤销及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6469号 317

专题五十七 325

林业现场确界及办理新林权证的行为,仅系对无争议山场的确权而未就争议山场作出处理的,不能作为案涉争议山场权属认定依据——崇义县麟潭乡麟潭村民委员会等诉崇义县人民政府、赣州市人民政府等林业行政裁决及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8651号 325

专题五十八 329

颁发林权证的行政登记行为,仅有公示、宣告作用,不具行政确权功能,所涉当事人之间就山林权属存在的争议,应当依法通过调处程序予以解决——泰和县冠朝镇坎头村5组诉泰和县人民政府、吉安市人民政府等林业行政登记及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3761号 329

专题五十九 334

处理林权证相互重叠纠纷时,一般不宜采用直接撤销一方林权证的方式,而宜通过法定的林权权属处理程序先行确定权属,再根据权属处理结果对重叠发放的林权证作出相应处理——梁某兴诉铅山县人民政府、上饶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登记及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1593号 334

专题六十 344

人民法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行为的处理应采取审慎态度,只有足以影响到实体结果公正时,采取判决撤销方式处理才有其必要性——永嘉县桥下镇八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3680号 344

专题六十一 347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构成权属争议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权属争议处理,相应行政主体有权根据相应申请依法分别作出更正登记决定、行政复议决定或者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刘某木等22人诉衢州市人民政府等林业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8650号 347

专题六十二 357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明确的,针对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李某全等人诉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土地争议处理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7121号 357

专题六十三 362

当事人主张除案涉直接损失之外间接损失的,依法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福建远大船业有限公司诉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32号 362

专题六十四 374

对客观上难以通过实际交易日期前后资金流向直接确定交易实际价格的,宜结合其他能够反映案涉交易价格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并考虑海洋货物运输交易习惯等因素,准确判断案涉真实交易价格,并认定行为相对人是否构成走私——杭州金菱印花有限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吴淞海关行政处罚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4273号 374

专题六十五 388

行政相对人违反国家有关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规定的,海关依法可有关行政裁量权规范和执法惯例以结合违法情节和违法后果等因素,在法定罚款幅度内作出行政处罚——孙某、尹某娣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海关行政处罚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1936号 388

专题六十六 397

企业因违反环境法律规定被依法责令关停的,不属于畜禽养殖行业综合整治与补偿范围——余干县金牧养殖场诉余干县人民政府、上饶市人民政府行政补偿及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3738号 397

专题六十七 400

土地主管部门因规划变更和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提前收回行政相对人所合法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应当在确定所涉土地市场价格前提下给予行政相对人公平补偿——苏州阳澄湖华庆房地产有限公司诉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收回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336号 400

专题六十八 407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有关“给予适当补偿”宜理解为参照市场地价水平给予公平补偿,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法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确定土地价格并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予采信——苏州阳澄湖华庆房地产有限公司诉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补偿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342号 407

专题六十九 417

市、县人民政府为实现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目标以委托“收购”代替“征收”的,相关收购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市、县人民政府迳行组织实施拆除活动造成相关房屋所有权人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则依法具有选择征收补偿程序或者侵权赔偿程序的权利——汪某芳诉龙游县人民政府行政征收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2624号 417

第七部分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 425

专题七十 425

被征收人签订相关补偿安置协议后,不能当然视为其与征地拆迁行为即不再具有利害关系——宣某明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行为及行政赔偿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44号 425

专题七十一 430

被征收人主动交地并领取补偿款后,仍坚持认为土地征收行为违法的,除非被征收人曾明确表示放弃申请复议权或者起诉权,否则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方某梅等诉江苏省人民政府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73号 430

专题七十二 435

被征地农民领取征收土地补偿款或者收到征收土地补偿款提存通知之日,可以视为该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之日——殷某祥诉江苏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58号 435

专题七十三 438

在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行政机关有权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确认被征收人合法的房屋面积——戴某华诉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行政确认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22号 438

专题七十四 441

在既不能签订补偿协议,也无法定主体作出补偿决定,又无生效裁判对补偿安置问题进行确认前提下,被征收人可以请求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履行补偿安置职责——上海蝶球阀门技术开发部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要求履行征收补偿法定职责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1995号 441

专题七十五 452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的性质及其救济途径——翁某华诉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6032号 452

专题七十六 457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实施责令交地行为的,相应法律责任宜推定由拥有相应法定职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刘某贵诉被申请人阜宁县人民政府等城建行政强制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337号 457

专题七十七 467

集体土地上房屋被违法强拆后的赔偿方式、赔偿标准以及赔偿范围的确定——吴某留诉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1437号 467

专题七十八 475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的“直接损失”,不仅包括既得财产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虽非既得但又必然可得的财产利益损失——周某平诉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拆迁行政赔偿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再163号 475

专题七十九 487

同一标的物被二次协议处分后的协议效力认定——宿迁汇龙实业有限公司诉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政府、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国土资源局要求履行合作协议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285号 487

专题八十 493

房屋所有权人、土地所有权人已经就相应补偿安置问题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实际履行的,对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相关主体对补偿安置对象提出异议的,宜通过民事途径解决——高某霞、张某跃诉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房屋拆除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2669号 493

专题八十一 497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预先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公告、权属登记和补偿费用发放等工作,在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后,市、县人民政府等仍应依法实施“两公告一登记”等行政程序——福清市上迳镇东林村村民委员会诉福清市人民政府、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征收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9126号 497

专题八十二 500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征收与补偿工作实际需要,在法定征地批准文件作出之前,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收人,组织对拟征地现状进行调查,并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林某国诉南昌县人民政府等土地行政征收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9159号 500

专题八十三 506

因国家经济建设或地方公益性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场农用地的,依法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参照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并安排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傅某仙等诉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征收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9142号 506

专题八十四 513

江西省政府依法可以对案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争议作出裁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结合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实际情况,以上级机关作出征地批准决定时点,作为征地补偿安置基准时点,除非征地批准决定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据征地批准决定时点确定的补偿明显不合理——鹰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岗办事处路底村新熊家小组熊某元等43位村民诉江西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裁决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9113号 513

第八部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517

专题八十五 517

对因旧城区改建征收的,被征收人有选择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房屋安置的权利。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就近安置选择权,且异地安置更有利于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贵某玲、贵某温诉上海市政府、静安区政府房屋行政补偿及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4162号 517

专题八十六 523

行政赔偿诉讼中,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不当然免除原告初步证明其存在损失及损失范围的举证义务。原告对损失的举证证明明显不符合常理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经审理查明的客观事实依法酌定相应的赔偿金额——王某芳诉溧水区政府、溧水区征收办城建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26号 523

专题八十七 532

对旧城区改建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应当考虑拟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的改建意愿,大多数或者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同意改建方案的,可以认为建设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郭某昌诉鄞州区政府房屋行政征收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4693号 532

专题八十八 538

市、县级人民政府违法组织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被征收人所得到的赔偿不应当低于其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许某云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再101号 538

专题八十九 551

人民法院对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合法的审查,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依法坚持全面审查——徐某福、张某美诉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房屋行政补偿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667号 551

专题九十 56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的实施主体的认定——董某森诉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房屋拆除行政强制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291号 563

专题九十一 569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产权调换实际上是以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为基础,再进行两者价格比较与结算。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衡量应当采用相同的时点,以保障产权人的利益——陈某兴、陈某强诉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赔偿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3838号 569

专题九十二 575

征收国有土地上工业厂房的,市、县人民政府经综合考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政策、被征收人生产经营实际状况、被征收房屋及相应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用以产权调换的工业厂房、周边环境与被征收人企业匹配程度、被征收人迁址继续生产意愿等因素,可以决定实施货币补偿而不实施产权调换——上海派雪菲克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房屋行政补偿及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7030号 575

专题九十三 581

对国有土地上企业厂房实施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产业政策、用地性质、被征收房屋实际用途等因素,根据被征收房屋市场价值给予倾向补偿——湖州市今盛红木家具总厂诉湖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房屋征收行政补偿及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9085号 581

专题九十四 585

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确保补偿的实质公平——居某等诉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案号(2018)最高法行再202号 585

第九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 600

专题九十五 600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按法定申请样式,向指定机关提出——袁某明诉江苏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7号 600

专题九十六 606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向是否明确具体,应当以有利于保障申请人知情权的角度从宽掌握——周某宪诉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23号 606

专题九十七 611

行政机关主张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人民法院应重点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已尽查找、检索义务以及告知、说明理由义务——沈某威诉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48号 611

专题九十八 614

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应平衡保障权利人利益和申请人知情权——齐某喜诉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312号 614

专题九十九 619

申请人已经实际获得相关政府信息后又起诉要求公开同一政府信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刘某成诉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29号 619

专题一百 625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合法不属于人民法院信息公开案件审查范围——沈某威诉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147号 625

专题一百零一 628

人民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时,一般仅审查申请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存在相应的政府信息以及是否应予公开问题——周某宪诉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2638号 628

专题一百零二 632

行政机关未制作、未获取、未保存相关信息以及因保管不善造成信息灭失等问题,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审查范围——王某华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9250号 632

后记 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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