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政府环境责任实施情况评估 1
一、政府向人大报告环境状况职责履行情况评估 1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投入情况评估 10
三、人民政府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实施评估 28
四、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与考核评价制度实施情况评估 49
五、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施情况评估 68
六、地方人民政府督政问责情况评估 77
第二部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及效果评估 96
一、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制度履职情况及实施效果评估 96
二、重点环境管理措施实施情况评估 175
三、环境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效果评估 202
第三部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及效果评估 238
一、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及其效果评估 238
二、工信部门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及其效果评估 257
三、农业部门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及其效果评估 270
四、住建部门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及其效果评估 284
第四部分 公检法机关保障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估 311
一、法院在保障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中的作用及效果评估 311
二、环境检察专门化进展、作用和效果评估 323
三、公安部门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效果评估 332
四、评估结论 340
第五部分 企业环境守法评估 342
一、企业环境守法评估的主要指标、样本筛选与思路 342
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方面的守法表现 349
三、企业违法排放及履行违法处罚方面的表现 355
四、绍兴地区企业环境守法状况 363
五、评估结论 370
第六部分 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履行新《环境保护法》义务情况及效果评估 372
一、环保民间组织履行新《环境保护法》义务情况及效果评估 372
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行新《环境保护法》情况及效果评估 396
三、新闻媒体履行新《环境保护法》情况及效果评估 406
四、评估结论 419
第七部分 新《环境保护法》之公民权利义务实施部分评估 421
一、公民环境保护权利及实施情况 421
二、公民环境保护义务履行情况 435
三、评估结论 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