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劳动争议纠纷审理审查实务的封面

劳动争议纠纷审理审查实务PDF电子书下载

秦德平著

购买点数

13

出版社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9

ISBN

标注页数

363 页

PDF页数

398 页

图书目录

程序部分 3

第一章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概述 3

一、劳动争议的主要特点 3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前置性 3

(二)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的特殊性 4

(三)劳动争议实质上主体的不平等性 4

(四)劳动争议案件的矛盾尖锐性 4

(五)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的复杂性 4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类型 5

(一)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类型 5

(二)实践中的主要具体类型 5

三、劳动争议案件裁判的法源依据 7

四、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体制 9

五、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 12

(一)倾斜保护与社会本位相一致 12

(二)坚持执行法律与贯彻政策相统一 12

(三)裁前和解与调解优先相结合 12

第二章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 13

一、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审查 13

二、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的若干问题 14

(一)当事人仅就仲裁裁决中的部分内容提起诉讼问题 14

(二)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时,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问题 14

(三)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撤诉的问题 15

(四)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逾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何处理 15

(五)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仲裁裁决的效力 15

(六)对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的理解 16

(七)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是否可以追加诉讼当事人 17

(八)对仲裁调解书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是否受理 18

(九)对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如何处理 18

(十)有关仲裁认定的事实的效力问题 19

(十一)当事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既有应当受理的部分,也有不应受理的部分的处理 19

(十二)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可否再次申请仲裁 19

三、人民法院对一裁终局案件的处理 20

(一)“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判断依据 20

(二)当事人在同一仲裁案件中请求既有终局事项又有非终局事项的处理 20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 20

(四)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对一裁终局认识不一的处理 21

(五)对终局裁决,劳动者向基层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的处理 21

(六)对终局裁决,劳动者向基层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的处理 21

(七)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效力 22

第三章 劳动争议的诉讼管辖 23

一、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特点 23

二、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确定原则 23

(一)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3

(二)多个法院对同一劳动争议享有管辖权的处理 24

(三)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确定 24

(四)劳务派遣争议的仲裁管辖和诉讼管辖 25

第四章 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27

一、界定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基本原则 27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27

(一)争议主体 28

(二)争议标的 28

三、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 28

(一)因程序原因不予受理的情况 28

(二)因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体受理范围而不予受理的情况 29

四、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疑难问题 30

(一)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 30

(二)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争议的受理范围 35

(三)双重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的受理 36

(四)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争议的处理 37

(五)用人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发生争议的处理 37

(六)劳动者要求办理退休手续争议的处理 37

(七)劳动者返还用人单位财物的处理 38

(八)政策性改制引起的劳动争议的处理 38

(九)劳动者直接依据欠条起诉用人单位的处理 38

(十)军转安置纠纷的处理 39

(十一)劳动者改变案由直接起诉用人单位的处理 39

(十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处理 39

(十三)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纠正规章制度的处理 40

(十四)已经劳动行政部门处理的争议,不应受理 40

(十五)劳动争议诉讼中,当事人可否增加诉讼请求 40

(十六)劳动争议诉讼中是否存在反诉问题 40

(十七)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41

第五章 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 42

一、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42

二、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43

(一)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时的主体资格 43

(二)双重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的主体资格 43

(三)个人承包经营时的主体资格 44

(四)建筑工程领域的用工主体资格 44

(五)借调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45

(六)劳务派遣关系的主体资格 46

(七)非法用工单位的主体资格 46

(八)分支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46

(九)开办过程中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47

(十)企业歇业时的主体资格 47

(十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主体资格 47

(十二)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 47

第六章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48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仲裁时效的溯及力 48

(一)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立法规定的变迁 48

(二)仲裁时效的溯及力 48

二、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 49

三、仲裁时效的起算 52

四、仲裁时效的中断与中止 54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断 54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止 55

五、仲裁时效的实践问题 56

(一)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 56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书面通知的时效起算 56

(三)拖欠、克扣工资的时效界定 56

(四)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 57

(五)社会保险争议的仲裁时效 58

(六)确认劳动关系争议的仲裁时效 59

(七)经济补偿金的仲裁时效 60

(八)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 61

(九)基本生活费的仲裁时效 63

(十)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补差的仲裁时效 63

(十一)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仲裁时效 64

(十二)高温津贴的仲裁时效 66

第七章 劳动争议纠纷举证责任综述 67

一、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定 68

(一)一般情形“谁主张,谁举证” 68

(二)特殊情形举证责任倒置 68

二、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70

(一)谁决定、谁举证 70

(二)谁掌握管理、谁举证 72

三、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分配的考量因素 74

(一)劳动实体法的立法宗旨和相关规定 74

(二)举证能力的强弱 75

(三)公平正义的考量 75

四、仲裁及审判部门的调查取证 76

第八章 劳动争议裁判文书的制作 77

一、劳动争议案件案由的确定 77

二、事实部分 78

三、说理部分 78

四、主文部分 79

五、受理费的收取 80

实体部分 83

第九章 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审判理念和责任体系 83

一、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审判理念 83

(一)注意把握倾斜保护劳动者与保障用人单位权益之间的动态平衡 83

(二)注意把握合同自由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84

(三)重视对人格关系的调整 84

二、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责任体系 85

(一)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特征 85

(二)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分类 85

(三)违反劳动合同的普通民事责任类型 86

(四)违反劳动合同的特殊责任类型 87

第十章 劳动合同关系的认定 91

一、劳动合同关系的认定标准 91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的区别 91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93

(三)新业态经营模式下的劳动关系 95

(四)公益性岗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95

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97

(一)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 97

(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倍工资 97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98

(四)倒签劳动合同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二倍工资 98

三、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98

(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中,工龄“连续”的理解 98

(二)劳动合同法定续延致使劳动者工龄满十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9

(三)劳动者可以要求第三次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99

(四)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 99

(五)双方约定“合同到期,自动延续”的法律问题 100

四、劳动关系认定的实务问题 100

(一)下岗、内退职工与新用人单位间劳动关系的认定 100

(二)用人单位与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关系的性质 101

(三)关联公司中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102

(四)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认定 102

(五)非法用人单位的用工主体资格问题 104

(六)“长期两不找”劳动关系的认定 104

(七)建筑施工转包中劳动关系的认定 106

(八)借用或挂靠情形下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 107

(九)保险代理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认定 108

(十)空挂资质的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关系 108

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的效力 110

一、劳动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110

(一)劳动合同成立与劳动关系的建立 110

(二)瑕疵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 110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 111

(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112

二、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 112

(一)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的区别 112

(二)保密和竞业禁止争议的权利行使途径 113

(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不清的处理 113

(四)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解除竞业限制的效力问题 114

(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下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 114

(六)竞业限制其他实务问题 114

三、试用期约定的效力 117

(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超长试用期,超出部分无效 117

(二)反复约定试用期无效 117

(三)无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无效 118

(四)约定试用期内无工资或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无效 118

四、服务期约定的效力 118

(一)专项培训服务期的成立条件 119

(二)服务期违约金的限制 119

(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无权要求劳动者支付服务期违约金 120

(四)提供特殊物质待遇是否可以约定服务期 120

五、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效力的认定 121

(一)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 121

(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121

(三)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存在瑕疵时的效力认定 122

(四)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章制度与集体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关系 123

(五)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对职工罚款的性质 123

第十二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25

一、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 125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 126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要求 127

(二)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须有正当理由 127

(三)关于调岗、调薪合理性的确定 128

(四)关于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地点的问题 128

(五)劳动者拒绝接受合同变更,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129

(六)民主测评结果能否作为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依据 129

三、劳动合同的主体变更 130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变更 130

(二)用人单位的分立、合并 130

(三)用人单位新设企业,规避对劳动者劳动合同义务的履行 131

四、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 131

(一)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 131

(二)劳动者停薪留职 132

(三)劳动者应征入伍 132

第十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33

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 133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33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133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134

(一)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 134

(二)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 135

(三)用人单位预告解除争议的处理 136

(四)用人单位即时解除争议的处理 137

(五)裁员辞退解除争议的处理 138

三、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的审查 139

(一)协商解除合法性审查问题 139

(二)试用期解除合法性审查问题 139

(三)严重违纪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审查问题 140

(四)严重失职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审查问题 140

(五)医疗期满解除的合法性审查问题 140

(六)不能胜任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审查问题 141

(七)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一致的后果 141

(八)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142

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禁止 142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禁止条件 142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禁止条件 143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实务问题 143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价值与实体正义 143

(二)劳动合同可否约定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 143

(三)离职补偿协议的效力 144

(四)内退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144

(五)用人单位与买断工龄职工的劳动关系 145

(六)用人单位以公告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146

(七)劳动关系的恢复判决与工资支付 146

(八)用人单位突破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150

第十四章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纠纷的实务问题 151

一、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问题 151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对经济补偿金规定的变化 151

(二)经济补偿金的类型 154

(三)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55

(四)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57

(五)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 158

(六)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 160

(七)额外经济补偿金 163

二、赔偿金的法律问题 164

(一)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认定 165

(二)赔偿金的计算 167

三、具体实务问题 167

(一)劳动合同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经济补偿的问题 167

(二)一次性安置费问题 167

(三)“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认定 168

(四)“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认定 168

(五)劳动者要求加付赔偿金的处理 169

(六)劳动者变更仲裁要求的经济补偿金的处理 170

(七)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处理 170

第十五章 工资争议案件的实务问题 172

一、工资争议的类型及审理原则 172

(一)工资争议的类型 172

(二)工资争议的审理原则 172

二、工资的构成 173

(一)劳动报酬与工资 173

(二)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 174

(三)全额工资: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 176

(四)非全日制职工的工资 177

(五)工资保障制度 178

三、工资的支付 179

(一)工资的支付原则 179

(二)工资支付的项目 179

(三)工资支付的对象 180

(四)工资支付的形式 180

(五)工资支付的时间 180

(六)工资的克扣和拖欠 180

(七)建筑领域农民工的工资支付 181

(八)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后果 181

四、日工资的折算与计算基数的确定 182

(一)制度工作日与制度计薪日的折算 182

(二)作为计算基数的工资标准确定原则 183

五、加班工资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 185

(一)加班工资争议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185

(二)加班时间的认定问题 189

(三)加班事实的认定问题 192

(四)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认定和计算 194

(五)加班工资的追索时效问题 200

(六)拖欠、克扣加班工资的法律后果 201

六、工资争议中的其他问题 202

(一)包月工资制的法律效力 202

(二)提成工资的支付问题 203

(三)劳动者离职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问题 204

(四)劳动者被安排值班的,不得主张加班工资 205

(五)工资结算协议的效力认定 205

(六)劳动者自愿加班的,不得主张加班费 206

(七)劳动者拒绝补休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加班费 206

(八)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安排工作,应支付生活费 206

第十六章 工伤保险案件的实务问题 208

一、工伤保险争议的受理范围 208

(一)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 208

(二)工伤认定与工伤赔偿 214

(三)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 216

二、确认工伤保险争议诉讼的基本原则 218

三、工伤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 219

(一)双重劳动关系的工伤责任主体 219

(二)指派、派遣关系的工伤责任主体 219

(三)转包关系的工伤责任主体 220

(四)挂靠关系中用人单位的确定 220

(五)改制后工伤责任主体的认定问题 220

(六)离退休人员被聘用后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221

四、工伤等级和工伤保险待遇 221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保险待遇 222

(二)五级至六级工伤保险待遇 222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保险待遇 223

(四)工亡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223

(五)非法用工造成劳动者伤残或死亡的一次性赔偿 223

五、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 224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224

(二)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 225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25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 226

(五)工伤争议案件中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补助费标准问题 227

(六)伤残津贴与养老保险的关系 228

(七)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 228

六、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 228

(一)劳动者非工伤,不得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228

(二)劳动者因工负伤,应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 229

(三)关于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关系 230

(四)关于工伤保险赔偿与商业保险赔偿的关系 234

七、工伤保险争议中的其他法律适用问题 235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问题 235

(二)工伤复发问题 235

(三)留薪期满后,劳动者仍然需要停工医疗的法律问题 236

(四)劳动者发生工伤,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36

(五)劳动者未经工伤认定即要求工伤待遇的问题 237

(六)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 241

(七)非法用工主体的责任承担 241

(八)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242

(九)劳动者主张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的医疗费问题 242

(十)工伤认定机构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问题 242

第十七章 劳务派遣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 243

一、劳务派遣合同的性质 243

二、劳务派遣合同的效力 243

三、劳务派遣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245

(一)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245

(二)用工单位不得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246

(三)劳务派遣单位需重新派遣的情形(被派遣劳动者被退回后) 246

四、劳动者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47

五、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 248

六、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 249

(一)连带责任规定的调整和修改 249

(二)用工单位的法定和约定义务 250

(三)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范围确定 251

(四)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具体承担 252

(五)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内部责任承担 253

七、逆向派遣情形下劳动合同的效力 253

八、对外劳务输出与境内劳务派遣 255

第十八章 其他从义务履行的实务问题 257

一、社会保险争议 257

(一)养老保险 258

(二)医疗保险争议的处理 260

(三)失业保险争议的处理 262

(四)生育保险争议的处理 264

二、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 265

(一)人事档案转移的义务 265

(二)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义务 265

三、女职工的特殊保护问题 266

四、职工带薪休假权利的保护问题 268

(一)年休假三倍工资,是否具有可诉性 268

(二)带薪年休假的仲裁时效 269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未休假的工资标准问题 270

(四)劳动者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 270

(五)带薪年休假放弃 271

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27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 27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 289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295

4.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 311

5.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0年12月31日) 324

6.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年3月1日) 326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 332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 336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年9月14日) 339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2年12月31日) 343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9月1日) 347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9月5日) 351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1月23日) 352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355

查看更多关于的内容

本类热门
在线购买PDF电子书
下载此书RAR压缩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