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7
第一章 机构沿革 23
第一节 民国时期劳动管理机构 23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管理机构 23
一 劳动局(科)机构 23
(一)机构设置 23
(二)人员编制及任免 24
附:江北县历届劳动科(局)长任职人员表 26
(三)局内分工及股室设置 27
附:江北县劳动科(局)工作人员变化表 28
二 安全机构 30
(一)领导机构 31
(二)办事机构 32
三 知青工作机构 32
(一)领导小组 32
(二)办事机构 33
第二章 党群组织 34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 34
一 党组 34
附:中共江北县劳动局党组成员变动表 34
二 党支部 35
附:中共江北县劳动局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变动表 36
第二节 共青团 37
一 团的组织 37
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北县劳动局支部委员会成员变动表 37
二 团的活动 38
第三节 工会 39
一 工会组织 39
附:江北县劳动局工会委员会成员变动表 39
二 工会活动 40
第三章 劳动就业与安置 41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劳动就业 41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就业 43
一 调处劳资关系 43
二 普查登记失业人员 46
三 救济安置失业人员 48
四 安置城镇待业人员 51
附:江北县1977~1985年城镇待业人员安置情况表 62
五 安置复退军人 63
六 其它政策性安置 67
(一)解除教养、刑满释放人员安置 67
(二)落实政策人员安置 67
七 “大跃进”时期劳动力安置 68
第四章 劳动力调配 71
第一节 在职工人调动 71
一 余缺调剂 71
二 工作需要 71
三 工种变动 72
四 夫妻两地分居调动 72
五 借调 73
六 互调 74
七 农、林、牧、渔场职工调动 75
八 随军家属调动 76
九 西藏工人内调 76
十 其它调动 76
附:江北县在职工人调动情况统计表 77
第二节 农村劳动力调配 78
一 农村劳动力资源 78
附:江北县人口、劳动力情况表 80
二 零星调配农村劳动力 81
三 成批使用农村劳动力 82
第三节 招收新工人 82
一 减员补充 82
附:1977年~1985年自然减员统计表 86
二 社会普招 86
三 “四大产业”招工 88
四 征地招工 90
五 技工校招生、分配 90
(一)技工校招生 90
(二)技工校毕业生分配 92
第五章 劳动力管理 93
第一节 精减职工、压缩城镇人口 93
一 精减压缩 93
(一)1961年精减压缩 93
(二)1962年精减压缩 97
(三)1963年精减压缩 98
附:1961年~1963年精减职工人数统计表 100
二 安置处理 100
(一)职工精减后安置处理 100
(二)城镇人口压缩后安置处理 102
(三)老、弱、残职工精减后安置处理 103
(四)大中专毕业生精减后安置处理 105
(五)中小学教师精减后安置处理 106
第二节 劳动力整顿 107
一 控制企、事业单位人员增长 107
二 制止私招乱雇和劳动力盲目流动 110
三 清退农村劳动力 111
四 清理纠正农转非 113
第三节 用工制度 114
一 艺徒制 114
二 雇佣制 115
三 固定工 116
四 临时工(季节工) 117
五 亦工亦农工(轮换工) 119
六 劳动合同制 121
七 聘用制 122
第四节 劳动纪律 122
第六章 劳动工资 126
第一节 工资制度 126
一 雇佣工资制 126
二 供给制 127
附表:1952年县区人民政府供给制工作人员津贴标准表 128
三 包干制 128
四 工资分制 129
附:1952年县、区人民政府工资分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 130
五 薪金制(工资制) 130
第二节 工资改革 131
一 1956年工资改革 131
二 1957年新公私合营企业工资改革 134
三 1985年工资改革 136
附表 139
1:江北县1956年工资改革后抽样测算表 139
2:江北县1956年新公私合营企业工资改革测算表 139
3:江北县1985年国营企业工资改革前后对照表 139
第三节 工资调整 140
一 1959年工资调整 140
二 1961年工资调整 140
三 1963年工资调整 141
四 1965年工资调整 142
五 1971~1973年工资调整 143
六 1977年工资调整 145
七 1978年工资调整 147
八 1979年工资调整 147
九 1981年工资调整 149
十 1982年工资调整 149
十一 1983年工资调整 150
附:江北县历年工资调整职工增资情况表 151
第四节 多种形式工资待遇 153
一 节假日加班工资 153
二 计时工资 155
附:1975年江北县手工业建筑工资标准表 156
三 计件工资 156
四 奖励工资 157
五 附加工资 160
六 浮动工资 161
七 保留工资 162
八 停工工资 163
九 职工调动工作工资 164
十 病假工资 167
十一 受处分工资 168
十二 临时工工资待遇 169
十三 学徒工生活待遇 171
十四 熟练工工资待遇 171
十五 转正定级工资 173
十六 复退军人工资待遇 175
十七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后工资待遇 177
十八 技校毕业生(含高中)参加工作后工资待遇 179
十九 下乡知青参加工作后工资待遇 180
二十 落实政策职工工资待遇 181
二十一 合同制工人工资待遇 182
第五节 津贴 182
一 供给制人员津贴 182
二 夜班津贴 183
三 学习津贴 185
四 技术津贴 186
五 林区津贴 186
六 井下津贴 187
七 医疗卫生津贴 188
八 播音员津贴 189
九 班主任津贴 189
第六节 工资基金管理 190
一 民国时期工资限制和管制 190
二 解放后工资基金管理 191
(一)省属专县工资基金管理 191
(二)市属区、县工资基金管理 194
第七章 劳动保险与福利 196
第一节 劳动保险 196
一 范围内容 196
(一)因工伤残待遇 196
(二)疾病非因工伤残待遇 197
(三)职工及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待遇 198
(四)养老待遇 199
(五)生育待遇 199
(六)集体劳动保险事业 199
(七)优异劳动保险待遇 200
二 《条例》实施 201
附:江北县劳动保险工作整顿情况表(一) 204
江北县劳动保险工作整顿情况表(二) 205
三 福利补贴(含非劳动保险单位) 206
(一)供给制人员生活补贴 206
(二)薪金制人员工资补贴 206
(三)冬季取暖补贴 206
(四)防暑降温补贴 207
(五)粮价补贴 208
(六)肉价补贴 210
(七)副食品补贴 210
第二节 离休、退休、退职 211
一 范围条件 211
(一)离休 211
(二)退休 212
(三)退职 216
附:江北县职工退休退职情况统计表 219
二 福利待遇 221
(一)离休人员福利待遇 221
(二)退休职工福利待遇 222
三 顶替制度 223
第三节 福利事业(含非保险单位) 225
一 医疗保健 225
二 托幼设施 226
三 探亲待遇 226
四 婚丧待遇 228
五 困难补助 228
第八章 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231
第一节 劳动保护 231
一 干部配备 231
二 防尘防毒 233
三 防暑降温 236
四 保健食品 239
附: 242
1、保健食品供应标准表 242
2、营养补助食品供应标准表 243
3、1979年部份工种建立保健食品制度等级表 244
五 劳保用品 245
(一)发放原则与管理 245
(二)发放范围与种类 246
六 女工保护 247
第二节 安全生产 249
一 实行监督检查制度 249
附:江北县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 255
二 矿山安全监察 256
三 安全教育 261
附:江北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 266
四 事故处理 267
(一)处理法规 267
(二)重大事故 270
附:江北县历年伤亡事故综合统计表 274
第三节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276
一 锅炉压力容器发展情况 276
二 管理制度 276
三 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查 278
四 司炉人员培训 281
第九章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283
第一节 动员安置 283
一 动员下乡 283
二 安置措施 287
(一)安置形式 287
附: 289
1、江北县1966年知青上山办场情况统计表 289
2、江北县1975年各区建立青年点进度情况表 290
(二)安置经费 290
附:江北县知青上山下乡动员、安置、建房补助经费综合统计表 292
第二节 教育管理 293
一 管理组织 293
二 表彰先进 294
三 知青保护 296
第三节 回城就业 298
附:江北县知青上山下乡、回城就业情况汇总表 299
第十章 劳动服务公司 300
第一节 各级劳动服务公司 300
一 县劳动服务公司 300
(一)县劳动服务公司干部配备及任免 300
(二)县劳动服务公司职权范围 302
二 区(镇)劳动服务公司 303
三 企事业单位劳动服务公司(站队) 304
第二节 企业单位 305
一 供销经理部 305
二 企业网点 306
附:江北县劳动服务公司企业网点经营情况统计表 309
第三节 职业培训 310
一 就业前培训 310
二 建立培训中心 311
第四节 经费来源和使用 311
第十一章 信访 315
第一节 职工精减和遗留问题的信访 315
第二节 劳动就业和职工要求调动的信访 316
第三节 劳动工资中的信访 318
第四节 劳动保险和福利的信访 318
第五节 其它信访 319
附:江北县劳动局人民来信统计表 320
名录 322
一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22
(一)先进集体 322
(二)先进个人 324
二 出席县以上历届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26
(一)县党代表大会代表 326
(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