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
第一部分 上海市司法局公证“放管服”改革文件 3
关于转发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沪司发〔2017〕69号) 3
关于印发《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司发〔2017〕79号) 7
市司法局关于暂缓办理民间借贷类公证等事项的通知(沪司〔2017〕101号) 10
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证员宣誓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司发〔2017〕102号) 12
关于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司发〔2017〕106号) 14
关于办理涉及财产转移委托公证问题的通知(沪司〔2017〕108号) 21
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加强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司发〔2017〕113号) 23
关于严格规范公证办证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司规〔2018〕1号) 28
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司规〔2018〕2号) 31
关于印发《关于严格公证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司规〔2018〕6号) 37
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司规〔2018〕13号) 43
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证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司规〔2018〕14号) 49
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证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司规〔2018〕22号) 55
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司规〔2018〕23号) 70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司发〔2018〕46号) 76
关于认真做好司法部公证业务统计表填报工作的通知(沪司发〔2018〕49号) 80
关于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及组织报名遴选工作等事项的通知(沪司发〔2018〕53号) 81
关于印发“智慧公证”信息化工程全市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司发〔2018〕94号) 106
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三农”领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司发〔2018〕100号) 112
关于印发《上海市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司发〔2018〕112号) 117
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证员配备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沪司发〔2018〕115号) 121
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公证行业深入开展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其任务分解的通知(沪司发〔2018〕121号) 128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公证机构人事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草案稿) 139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公证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草案稿) 142
关于进一步拓展创新自贸试验区公证法律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草案稿) 144
第二部分 司法部公证“放管服”改革文件 151
司法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版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加强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司发〔2017〕7号) 151
司法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7〕8号) 154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司明电〔2017〕17号) 158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68号) 160
司法部关于建立公证员宣誓制度的决定(司发通〔2017〕69号) 163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7〕70号) 165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司发通〔2017〕72号) 167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中国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司发通〔2017〕76号) 171
司法部关于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95号) 174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工作主要评价指标》和《司法行政业务统计报表》的通知(司发通〔2018〕28号) 178
第三部分 公证指导案例汇编 183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证执业指导案例的通知(司办通〔2017〕97号) 183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第1批公证指导性案例(1—3号)的通知(司办通〔2017〕134号) 192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第2批公证指导性案例(4—6号)的通知(司办通〔2018〕21号) 198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第3批公证指导案例(7—8号)的通知(司办通〔2018〕91号) 205
关于发布公证执业指导案例重申公证执业“五不准”规定的通知(沪司发〔2017〕97号) 210
关于印发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案例的通知(沪司发〔2018〕15号) 218
关于印发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沪司发〔2018〕39号) 227
第四部分 公证领域理论研究 241
公证执业监管&王琼 闫方全 241
拓展创新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证服务&潘浩 吴莹 269
拓展创新产权保护公证业务&薛凡 汪国标等 297
中国公证制度历史沿革述略&蔡煜 329
第五部分 附则 359
(一)公证法与司法部规范性文件 3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60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23日印发2006年3月1日施行 司法部令第101号) 368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3月14日印发2006年3月14日施行司法部令第102号) 375
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5月18日印发2006年7月1日施行 司法部令第103号) 382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1993年12月1日 司法部令第29号) 394
提存公证规则(1995年6月2日 司法部令第38号) 397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提高公证质量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通知(1995年4月18日 司办字〔1995〕12号) 402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99年6月9日司发通〔1999〕059号) 405
遗嘱公证细则(2000年3月24日 司法部令第57号) 407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赔偿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02年7月5日 司发通〔2002〕57号) 411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2002年2月20日印发2002年2月20日施行 司法部令第68号) 416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2002年2月24日印发2002年4月1日施行 司法部令第69号) 419
司法部关于扩展和规范公证工作的若干意见(2003年9月1日 司发〔2003〕16号) 423
开奖公证细则(试行)(2004年5月30日 司发通〔2004〕87号) 428
司法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若干意见(2005年12月10日 司发〔2005〕13号) 431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公证员助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7月7日 司办通〔2005〕48号) 436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全证据公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7月7日 司办通〔2005〕49号) 437
司法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公证法律服务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6月17日 司发通〔2005〕56号) 438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公证机构印章和公证员签名章规格等事宜的通知(2006年4月6日 司办通〔2006〕第18号) 440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公证处设立办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4月6日 司办通〔2005〕25号) 441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10月30日 司发通〔2007〕67号) 442
司法部关于推行继承类强制执行类要素式公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格式的通知(2008年12月30日 司发通〔2008〕177号) 447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工作的通知(司法通〔2009〕13号) 449
关于转发中国公证协会《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通知(司发通〔2011〕18号) 451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司发〔2014〕12号) 455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5〕24号) 462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6〕93号) 465
(二)上海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 469
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办公场所管理的通知(沪司发公管〔2009〕13号) 470
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遗嘱公证办证程序的通知(沪司发公管〔2009〕16号) 472
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名称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司发公管〔2010〕6号) 473
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证机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司发政〔2011〕4号) 474
关于依法查处扰乱公证执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沪司规〔2013〕3号) 481
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提存公证事务的通知(沪司发〔2014〕22号) 484
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类公证办证秩序的通知(沪司发〔2014〕54号) 486
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市公证协会民间借贷类公证办证规范的通知(沪司发〔2015〕28号) 488
市司法局关于严格执行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的通知(沪司发〔2016〕98号) 491
后记 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