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第一篇 企业职工的劳动就业权 1
1.就业是民生之本 3
什么是失业 3
2.就业的法定条件 4
《劳动手册》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的作用 5
3.就业的途径 6
什么叫职业见习 7
非正规就业 7
非标准用工 8
4.根据主客观条件来选择就业 10
5.应聘前先了解企业基本情况 11
需要了解用人单位哪些情况 12
6.应聘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13
专业职业指导员的建议 16
特别提醒 17
7.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17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订立 18
8.职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知情权 18
有问才会有答 19
9.职工在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有协商权 19
劳动者要善于协商 20
10.被招用无需上交身份证 20
11.职工有合同持有权 21
12.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可或缺 21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缺略或约定不明怎么办 22
13.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 23
14.重视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24
劳动合同应慎用外文书写 25
劳动合同的生效期限和条件 25
服务期的约定 26
保密条款的约定 27
劳动报酬的约定 28
用人单位合并、分立时劳动关系如何处理的约定 28
15.不同期限的合同试用期有上限 29
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9
16.不可以单独设立试用期 30
试用期不是必需的 30
17.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有下限规定 30
18.违法约定试用期已履行劳动者可获赔偿金 31
19.劳动合同有3种期限可供选择 31
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一定非要满10年 32
20.竞业限制最长不超过2年 32
竞业限制只限制择业权,不能限制就业权 33
竞业限制只限制特定人员 33
21.工资必须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 33
22.职工有权索取工资清单 35
23.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处理 35
24.目前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月 36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保障 37
25.不算在最低工资中的劳动报酬 38
26.不同的假期有不同的工资标准 38
事假工资 41
假期工资基数与补偿基数、缴费基数 42
27.不同情况的加班工资标准 43
加点、休息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 44
28.对劳动者设定违约金的限制 44
互负违约责任条款有效吗 45
29.单位主体发生变化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46
30.参军劳动合同要中止 47
31.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 47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48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况 49
32.劳动者有辞职权 49
33.劳动者被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可获补偿 50
经济性裁员 52
医疗期和医疗期的期限 52
关于医疗补助金 53
34.不得解除劳动者合同的情况 54
劳动能力鉴定 55
劳动者遭遇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可获双倍补偿 56
35.劳动合同终止也有补偿 56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也有补偿 57
36.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58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 58
37.完全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58
38.劳动合同应该顺延的情况 59
39.劳动者有获取解除终止合同证明权 60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就是退工单吗 61
40.一般员工经济补偿不再受封顶限制 62
补偿基数的确定 62
补偿年限的确定 63
41.高薪人群经济补偿有封顶限制 63
42.最迟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劳动者就能拿到经济补偿 64
43.劳动者有休息权 64
44.劳动者有休假权 64
45.劳动者有权要求获得劳动保护 66
46.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的工作 67
47.对在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工应给予照顾 67
48.女工产前检查算出勤 68
49.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劳动 68
50.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69
51.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加班和夜班劳动 69
52.女工生育后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69
53.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 70
54.单位实行非标工时制必须得到批准 70
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报酬如何确定 72
55.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 72
第二篇 职工的社会保障权 72
56.社会保险是强制保险 77
57.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77
住房公积金不算社会保险 78
住房公积金争议只能投诉,不能申请仲裁 79
58.目前单位按职工月缴费基数的22%缴纳养老保险费 80
59.目前职工按月缴费基数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 81
60.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的才可享受退休待遇 82
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82
退职和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84
提前退休 84
61.退休死亡后可享受丧葬补助金 85
62.失业期间符合条件也可退休 86
失业丧失劳动能力特困办理退休、退职的条件 86
63.目前上海市最低月养老金为460元 87
64.目前单位按职工月缴费基数的12%缴纳医疗保险费 87
65.目前职工按月缴费基数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 87
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使用和计息 88
66.职工门急诊医疗费先用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 89
67.住院或急诊留观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91
68.建立家庭病床由医院确认登记 93
69.门诊大病由医保机构确认登记 94
70.甲类传染病和计划生育医疗费个人无需承担费用 95
71.职工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 95
72.城镇居民保险取代职工家属劳保 95
73.单位按职工月缴费基数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97
74.职工按月缴费基数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98
75.领取失业救济金必须具备的条件 98
辞职者不能申领失业救济金 99
76.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规定 99
77.缴费每满一年可以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 100
78.一次核定领取失业金不超过24个月 100
失业补助金 101
接近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可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 102
79.失业期间生病、生育可享受医疗、生育补助 103
80.失业人员死亡可享受丧葬补助金 104
81.职工违章操作受伤也是工伤 104
82.若干种可认定工伤的情况 105
83.职工要求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 106
84.用人单位对工伤有异议须承担举证责任 107
85.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可享受的待遇 108
机动车事故或者其他第三方民事侵权所致工伤的待遇 109
86.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09
87.工伤完全丧劳可以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 110
88.工伤大部分或部分丧劳者解除终止合同时享受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11
89.因工死亡职工可享受的待遇 112
90.女工产假最少90天 113
91.女工生育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 113
从业妇女在生育期间所在单位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115
92.目前单位按职工月缴费基数的7%缴纳住房公积金 115
93.目前职工按月缴费基数的7%缴纳住房公积金 116
94.镇保基本保险部分职工个人不用缴费 116
95.参加镇保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方能退休 117
96.参加镇保的职工可享受住院、门诊大病医保 118
97.镇保职工的工伤待遇 119
98.镇保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 119
99.镇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120
第三篇 企业职工争议申诉权 120
100.职工遇到劳动争议可向工会反映 123
劳动争议的范围 124
住房公积金争议应当按投诉处理,不能申请仲裁 124
101.发生劳动争议可申请调解 124
102.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26
不能以退工单出具日或退工单上记载日期作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27
拖欠劳动报酬的时效的计算 127
103.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8
104.劳动合同的解除等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29
105.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方可向法院起诉 130
106.不服仲裁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30
下列劳动争议对用人单位实行一裁终局 130
107.职工有权索取因企业不当终结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在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损失 131
第四篇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保障权 131
108.公务员享有的权利 135
公务员的定义 135
109.公务员有权获得奖励 136
110.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 136
111.公务员的任职规定 137
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 138
112.公务员实行交流制度 139
113.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139
114.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及休假制度 140
115.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 140
116.公务员辞职权的限制 141
117.辞退公务员 141
118.公务员的退休 142
119.公务员的提前退休 143
公务员离职后的限制 143
120.处分公务员有严格的程序规定 143
121.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权 144
122.聘用合同的必备条款 146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46
123.聘用合同有三种期限 147
124.聘用合同试用期的特别规定 147
125.聘用合同的过失性解除 148
126.聘用合同的非过失性解除 148
127.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149
128.受聘人员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150
129.受聘人员的辞职 150
130.受聘人员辞职后培训费的补偿 151
131.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51
13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153
133.人事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153
第五篇 外来人员的劳动保障权 153
134.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也需遵守劳动合同制度 157
外来从业人员的定义 157
135.外来从业人员享受综合保险 157
136.如何缴纳综合保险费 158
137.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待遇 159
138.外来从业人员参保可享受日常医药费补贴和体检 163
139.外来从业人员也可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163
140.《居住证》的期限和功能 164
141.持有《居住证》人员的相关待遇 164
142.外来从业人员争议申诉权 166
143.引进人才的劳动就业权 166
144.引进人才如何申领《居住证》 167
145.持有《居住证》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167
146.持有《居住证》引进人才的社会保障权 168
147.持有《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随同家属的待遇 170
148.持有《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加入本市户籍应另办手续 170
附录 上海市劳动保障办事网点 175
后记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