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个人破产概述 1
第一节 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必然性 1
一、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拯救债务人最有效的法律措施 2
二、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解决“执行难”最有效的法律措施 2
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 4
四、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能够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 4
第二节 个人破产的立法构想 6
一、个人破产立法模式的选择 6
二、个人破产立法的主要方法 6
第三节 个人破产的基本原则 9
一、诚实信用原则 9
二、公平保护原则 10
三、公正高效原则 11
第四节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12
一、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概述 12
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式 13
三、申请集中清理的基本条件 15
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意思自治原则 16
五、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诚实信用原则 16
六、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豁免财产 17
七、免除个人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 17
八、个人债务人的失权与复权 18
【裁判案例1】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功能基本相同于个人破产清算 19
第二章 个人破产适用对象 22
第一节 自然人个人破产问题 22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适格的破产主体 22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能成为个人破产主体 23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是个人破产主体 23
第二节 夫妻一并破产问题 24
一、夫妻一并破产的情形 24
二、非破产配偶加入破产程序 25
三、配偶加入破产的程序选择 26
【裁判案例2】夫妻一方个人破产,配偶加入债务清偿,使重整计划顺利获得通过 26
第三节 个体工商户破产问题 28
一、个体工商户的特点 28
二、个体工商户与经营者的破产主体问题 29
三、经营者破产清偿个体工商户的债务 30
【裁判案例3】个体工商户法律人格与经营者高度重合,故其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 31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问题 32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32
二、个人独资企业可否适用个人破产 33
三、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 34
四、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分割破产 35
【裁判案例4】个人独资企业经破产清算不能履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5
【裁判案例5】在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清算中,投资人与债权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36
第三章 个人破产原因与程序启动 38
第一节 个人破产原因 38
一、关于个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问题 38
二、关于个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问题 39
三、关于个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问题 39
四、关于个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问题 40
第二节 个人破产程序启动 41
一、当事人申请个人破产 41
二、法院审查个人破产申请 44
三、法院裁定受理个人破产申请 46
四、不予受理个人破产申请 48
第三节 个人破产的“执转破”问题 49
一、“执转破”的司法解释 49
二、个人破产“执转破”的条件设置 50
三、个人执行案件“执转破”的操作程序 50
第四章 法院受理个人破产所产生的效力 54
第一节 限制债务人个人高消费 54
一、限制债务人个人高消费 54
二、债务人个人高消费不得免债 55
三、限制高消费的解除 55
第二节 个人债务人和利害关系人应尽规定义务 57
一、个人债务人的应尽义务 57
二、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配合义务 61
【裁判案例6】个人债务人拒不接受管理人询问和调查被视为不诚信行为,法院裁定终结个人债务清理程序 62
【裁判案例7】企业个人股东因怠于履行法定清算义务对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资不抵债”,法院对其进行个人破产清算 62
第三节 个人债务人不得向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65
一、破产法禁止个别清偿及其理由 65
二、无效的个别清偿行为 65
三、可撤销的个别清偿行为 67
四、个人债务人以自己财产提供担保的个别清偿 70
五、依据生效裁判文书进行个别清偿 71
【裁判案例8】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法院受理其个人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对个别债权人清偿,法院判决予以撤销 71
第四节 个人债务人申报财产 76
一、债务人申报个人财产的义务 76
二、个人债务人对申报财产作出说明的义务 76
三、个人债务人申报法院裁定受理前财产变动的义务 77
四、个人债务人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的法律责任 77
【裁判案例9】被执行人在个人债务清算中拒不申报财产,法院裁定恢复强制执行 78
第五节 个人债务人交付财产与管理人接管财产 79
一、个人债务人财产的交付和接管范围 79
二、他人持有个人债务人财产的交付和接管 80
三、非债务人个人财产不得交付和接管 80
四、个人债务人财产的交付和接管方式 81
五、个人债务人拒不交付财产的法律措施 82
第六节 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 83
一、管理人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的选择权 83
二、管理人单方决定解除合同的基本条件 84
三、《民法典》合同解除与破产法合同解除比较 85
四、管理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87
第七节 法院解除保全措施、中止执行和诉讼 88
一、民事诉讼法上的财产保全措施及破产法上的解除 88
二、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程序 93
三、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93
第八节 债务人死亡的可破遗产与破产程序处置 94
一、债务人死亡的可破遗产 94
二、债务人死亡的可破遗产和破产程序处置 95
【裁判案例10】继承人申请被继承人个人债务清理,法院裁定予以受理 96
【裁判案例11】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死亡,法院仍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其债务进行清理的申请 97
第五章 个人破产管理人 98
第一节 个人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对象和选任方式 98
一、个人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对象 98
二、个人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 99
三、更换个人破产管理人 101
四、关于个人破产公职管理人 102
第二节 个人破产管理人的法定职责与履职义务 104
一、个人破产与企业破产的管理人职责比较 104
二、个人破产管理人的履职义务 106
三、个人破产管理人违法履职的法律责任 107
第六章 个人债务人财产及其维权 111
第一节 个人债务人财产与可破财产 111
一、个人财产的范围 111
二、个人债务人的可破财产 112
【裁判案例12】子女依法享有的房屋产权份额不属父母个人债务清理的破产财产 113
第二节 债务人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 116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16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17
三、《民法典》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119
四、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20
第三节 个人债务人的豁免财产 121
一、个人破产必须设置豁免财产制度 122
二、豁免财产的范围 122
三、豁免财产的操作流程 123
第四节 个人债务人的债权追收 124
一、追收个人债务人债权的意义 125
二、管理人追收个人债务人债权的基本条件 125
三、管理人追收个人债务人债权的操作要求 126
四、追收个人债务人债权的诉讼时效 126
五、次债务人向个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问题 128
第五节 个人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的撤销与财产追回 128
一、个人破产管理人撤销权与追回权的基本内容 128
二、可撤销行为的构成条件 129
三、可撤销处分财产的行为 130
四、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操作程序 134
五、无效处分财产行为及财产追回 135
第六节 债权人对特定财产担保权的别除 136
一、别除权的特点 137
二、行使别除权的范围 139
三、重整期间暂停行使别除权 139
四、债权人行使别除权的程序 140
五、债权人行使别除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41
第七节 个人债务人财产担保权的涤除 141
一、破产涤除与一般涤除的区别 142
二、涤除财产担保权的适用范围 143
三、管理人行使涤除权 144
四、破产涤除的法律效应 144
第八节 财产权利人的财产取回 145
一、财产权利人行使取回权的基本条件 145
二、个人破产重整中的财产取回问题 146
三、财产权利人行使取回权的程序要求 147
四、财产权利人行使取回权的几种特别情况处置 148
五、出卖人基于买卖关系行使取回权 150
六、财产取回权诉讼中的被告问题 153
第九节 个人债务人的破产债务抵销 155
一、个人破产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 155
二、个人破产债务抵销权的行使人 155
三、债权人单方行使债务抵销权的基本条件 156
四、未到期债务的抵销 156
五、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的抵销 157
六、不可相互抵销的债务 157
七、债权人行使抵销权的通知与诉讼 159
第七章 个人破产债权申报、审核与确认 161
第一节 个人破产债权与可申报范围 161
一、个人破产债权的基本特征 161
二、个人破产的可申报债权范围 163
三、无须申报的个人破产债权 163
四、关于惩罚性公法债权可否申报的问题 164
第二节 个人破产债权的申报程序 165
一、债权申报是债权人的法定权利 165
二、个人破产债权申报的通知和公告 166
三、个人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 166
四、个人破产债权的补充申报 167
五、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提交的材料 168
六、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69
第三节 个人破产债权的登记、审核和确认 170
一、个人破产债权的登记 170
二、个人破产债权的审核 171
三、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171
四、债权人会议对《债权表》的核查 172
五、法院对《债权表》的确认 172
六、个人破产债权异议的处理途径 173
第四节 个人破产中未到期债权的申报与处置 173
一、未到期债权债务视为到期 174
二、未到期利息的处置 175
三、未支付违约金的处置 175
第五节 个人破产中未确定债权的申报与处置 176
一、个人破产程序中的未确定债权 176
二、附条件债权及其申报与处置 177
三、附期限债权及其申报与处置 179
四、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及其申报与处置 180
五、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表决权 180
六、处置未确定债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81
第六节 个人破产中保证债权的申报与处置 181
一、个人破产保证担保中的主债权与从债权 182
二、连带保证债权及其申报、审核与处置 182
三、一般保证债权及其审核与处置 183
四、管理人对保证债权的审核 184
五、保证人申报求偿债权 185
六、保证人个人破产的保证责任处置 185
七、保证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86
第七节 个人破产中抵押债权的申报与处置 187
一、审核抵押物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87
二、审查法定抵押财产是否适合个人债务抵押 188
三、审查抵押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 189
四、审查不动产抵押物是否登记 189
五、审查动产抵押是否登记和有无第三人善意对抗 190
第八节 个人破产中质押债权的申报与处置 191
一、审查质押财产是否交付占有 191
二、审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192
三、核对质押财产现状与原交付占有财产是否一致 193
四、质押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193
五、管理人审核质押担保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95
第九节 个人破产中留置债权的申报与处置 196
一、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法定条件 196
二、个人破产留置权和留置债权的处置 198
三、管理人处置留置财产及其债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99
第十节 个人破产中混合担保债权的申报与处置 201
一、物保是否优于人保 201
二、先处置债务人担保财产 202
三、混合担保人在个人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担保责任 203
四、混合担保人的追偿 204
第十一节 个人破产中共益债务的审核与确认 204
一、个人破产中共益债权是否需要申报 205
二、个人破产共益债务的形成条件 205
三、个人破产共益债务的规定范围 206
四、参照司法解释的几种共益债务 210
五、个人破产共益债务的清偿及异议处置 211
第十二节 农民住房的破产处置 212
一、农房所涉农村宅基地的法律限制 212
二、农房买卖的法律效力问题 213
三、违建农房在破产中的处置 215
第十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破产财产认定与处置 216
一、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破产财产认定 216
二、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破产财产认定 218
三、土地经营权的破产流转处置 218
四、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破产处置 219
第八章 个人破产清算程序 222
第一节 法院宣告个人破产 222
一、个人破产清算的申请人 222
二、法院裁定宣告个人破产 224
三、法院宣告破产前终结个人破产程序 224
第二节 个人破产财产的变价 225
一、个人破产财产的核实 225
二、个人破产财产变价的基本要求 225
三、个人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 226
第三节 个人破产财产分配与债务清偿 227
一、个人破产的财产分配与债务清偿的关系 227
二、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28
三、个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28
四、个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式 229
五、个人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安排 230
第四节 个人破产的债务免除 231
一、个人破产免债的必然性 232
二、个人破产的免债方式 232
三、个人破产不得免债的情形 233
四、未清偿债务免除的考察 234
五、撤销免债 235
【裁判案例13】个人债务人死亡,法院根据继承人申请对遗产和债务进行破产清算 236
第九章 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237
第一节 个人破产重整的申请、条件与期间 237
一、个人破产重整的申请 237
二、个人破产重整的特定条件 238
三、个人破产重整期间 241
四、因个人债务人原因终结重整程序 242
第二节 个人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编制 243
一、个人重整计划草案的基本内容 243
二、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的基本要求 247
三、个人重整计划草案的编制人和提交期限 248
第三节 个人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和批准 249
一、债权人分组 249
二、表决组表决规则 250
三、法院批准个人重整计划 250
第四节 个人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 251
一、重整计划由个人债务人执行 251
二、管理人监督协助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 251
三、个人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 252
四、个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52
【裁判案例14】个人独资企业对投资人具有相对独立性,清算式重整中应先用企业资产清偿企业债务,投资人只承担补充责任 253
第十章 个人破产的和解程序 257
第一节 个人破产和解程序 257
一、个人破产和解与个人破产重整的区别 257
二、申请人申请个人破产和解 259
三、个人破产的和解方式 260
四、个人破产和解的基本原则 261
五、关于个人破产和解的债权人会议问题 262
第二节 个人破产和解协议及其认可 264
一、个人破产和解协议的内容要求 264
二、个人破产和解协议的条件要求 265
三、个人破产和解协议的认可 265
四、和解程序转清算程序 267
【裁判案例15】双方在个人债务清理中达成的“清偿计划”实际上是和解协议,法院予以批准并终止清理程序 267
第十一章 个人破产简易程序 270
第一节 个人破产简易程序概述 270
一、从企业破产“繁简分流”说起 270
二、设置个人破产简易程序的原因 271
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个人破产案件 272
四、个人破产简易化重整、和解和清算 273
第二节 个人破产案件的简化内容与简化操作 274
一、缩短审理期限 274
二、简化审理方式 276
三、个人破产简易程序转换普通程序 277
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 27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27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3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327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331
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 363